2014-04-01 11:34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昌都地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地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
1.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研究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事项,向地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相关建议。
2.及时了解掌握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各县、地直各单位、各行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3.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各阶段创先争优活动的特点,对每一阶段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实施方案。
4.做好与自治区各县、地直各单位、各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的联系、协调等有关工作。
5.筹备地区创先争优活动有关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承办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上报、下发工作,做好会务工作。
6.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对面上的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7.指导各县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对影响和制约创先争优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为地区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提供依据。
8.为领导同志开展调研指导和考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组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全地区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各阶段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等工作;
2.负责各类会议的领导讲话、主持词、发言材料等相关材料的起草、修改、校对、文印等工作;
3.负责各类汇报材料、经验材料的起草和校对工作;
4.负责围绕阶段性工作重点或带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
5.负责各类会议筹备工作,拟定会议方案,统筹安排各项会务工作;
6.负责《活动简报》、《周报》的编辑,积极向自治区推介我地区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动态、经验典型;
7.配合地委组织部做好地区创先争优活动各个阶段宣传报道的统筹协调安排落实工作,指导全地区培育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工作;
8.完成地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处理地区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2.负责地区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设备的采购和活动经费的管理工作;
3.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存档管理工作;做好办公室机要保密工作;
4.负责处理领导交、批办件和来信、来电的登记处理和来访的接待工作;
5.负责自治区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来昌都调研工作组、指导检查组的接待、服务工作;
6.加强与自治区和各县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的联络和沟通工作;
7.负责《地区创先争优活动大事记》的编撰工作;
8.完成地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