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地区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的通知

2014-04-01 11:33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关于对全地区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地(中、区)直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强对全地区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检查,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经地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0916日起,派出3个地区指导检查组分赴各县、地(中、区)直各单位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检查。

一、主要职责

派出的各指导检查组在地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是检查联系县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和地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部署情况;

二是对联系县和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经常性的调研督导,全面了解、掌握和检查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向联系县和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三是把握导向,查找和研究创先争优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联系县和单位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促进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四是总结和推广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树立和培树先进典型,用典型推动工作;

五是加强上下联系、沟通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反映工作情况,针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并督促解决;

六是完成地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指导检查组要准确把握中央、区党委和地委的要求,按照职责开展工作。依靠联系县和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注重实效,有计划、有节奏地开展指导检查。

一是抓住重点开展工作,抓住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一活动主体,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指导检查;分析所联系单位在贯彻中央和区党委及地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指导检查;要注意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开展指导检查。

 二是深入实际,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发现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充分调动联系县和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联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新活动的组织形式、工作载体,促进联系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创出特色和亮点。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要提出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是指导检查组成员要自觉加强学习,掌握指导检查工作的主动性。要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发扬优良作风,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三、工作方式

指导检查组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统筹安排巡回指导检查和重点抽查,根据各县、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进展情况,可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基层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是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指导检查组的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加强与指导检查组的沟通联系,及时向指导检查组汇报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对指导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是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为指导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定专人与指导检查组联络,及时提供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确保指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地区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组成员及联系单位名单

 

 

                 昌都地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4


地区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组成员及联系单位名单

 

一、指导检查一组

  长:李影平(地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孙玉红(地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员:黄波(地委统战部统战科副科长、主任科员)

指导检查单位:地(中、区)直单位

二、指导检查二组

  长:卓嘎(团地委书记)

副组长:雷泽蓉(地区妇联副主席)

  员:胡群英(地区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指导检查单位:卡若区、察雅县、贡觉县、江达县、丁青县、类乌齐县

三、指导检查三组

  长:陈建民(地区工会办事处调研员)

副组长:刘学烽(地区农牧局主任科员)

  员:加它泽旺(地区行署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科副主任)

指导检查单位:左贡县、八宿县、洛隆县、边坝县、芒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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