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1 11:25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亮身份 践承诺 作表率 树形象
——昌都地委组织部以公开承诺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为进一步激发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主动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先进性意识,展示先进性形象,提升履责践诺和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近日,昌都地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以争创先进模范部门、争当优秀组工干部为主要内容,以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为抓手,让组工干部亮身份、践承诺、作表率、树形象,不断强化争先进、当模范的意识,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科学定诺,体现组工特色。一是回应群众需求,明确承诺意向。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调研走访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对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党员群众、得到群众认同。公开承诺前,共征集到12条意见建议。二是统一标准要求,规范承诺步骤。部机关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承诺实施方案,明确公开承诺的基本原则、公开承诺对象、公开承诺内容、方法步骤,严格按照深入调研走访、提出承诺事项、制定承诺制度、组织审核确定、公开公示承诺、扎实践行承诺、严格评议承诺等七个步骤进行公开承诺,并统一制定创先争优活动承诺书和承诺登记(公示)表,将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书印制成册,印发到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时刻提醒党员落实承诺事项,使各项承诺化为组工干部的实际行动。三是立足组工实际,明确承诺事项。结合效能建设年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三热爱、一守法”活动等实际,部机关党支部围绕推动组织部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每名组工干部立足岗位职责和自身专长,科学确定承诺事项,上报部务会审定,力争既体现新时期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先进性,又符合部机关自身建设和党员岗位实际。承诺内容分为共性承诺、岗位承诺、自律承诺等事项,每个承诺事项都量化标准,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时限等,坚持自觉自愿、注重实效,做到具体实在,简洁易行。目前,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作出承诺事项100余件。
公开履诺,树立一流形象。承诺事项确定后,按照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最讲党性、最重品行、最作表率的要求,公开公示承诺,扎实践行承诺。一是领导示范。部领导带头公开承诺,为部机关组工干部及广大党员干部做出表率,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把服务中心工作、推动组织编制工作创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及帮助基层干部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防止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二是创新载体。开展“戴党徽、亮身份、践承诺、作表率、树形象”活动。部机关党支部统一购买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胸徽,配发给每一名组工干部佩戴,让党员亮出身份,时刻自励,处处争先,树立形象。通过党员大会宣读、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将承诺事项、履行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向党员、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深入开展“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采取“部领导+科室+组工干部”的方式,深入党建扶贫联系点芒康县如美镇开展结对帮扶,组织引导组工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履行承诺。三是建立台账。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围绕公开承诺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认真研究兑现承诺的办法、途径和具体措施。部机关党支部对承诺事项建立登记台帐,通过兑现销号、专题调研、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组织协调和跟踪督查,确保诺必践、践必果。
严格评诺,激发内在动力。一是坚持定期承诺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定期承诺制度,在每年年初进行公开承诺,当年年底或次年1月初进行述职评议,做到年初有承诺、平时有检查、年中有通报、年底有总结。二是健全承诺考评机制。坚持“每月自查自评、季度领导点评、年度述职评议”,综合运用领导点评、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等方式,全面评价践行承诺情况。定期对公开承诺的事项进行逐项对照检查,通报落实情况,经过点评、评议、考核,仍未兑现承诺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群众满意。三是严格兑现考核结果。将落实承诺事项情况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公务员考核和组工干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激发组工干部自觉践诺的内在动力。部机关党支部履行承诺情况由部务会审核,地直机关工委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相结合。党员履行承诺情况由部机关党支部负责考核,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年终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组工干部奖惩、晋级晋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