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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觉县紧抓民族宗教工作推进学习实践活动顺利

2014-03-13 14:1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贡觉县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搞好民族团结,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主题,结合实际,狠抓民族宗教各方面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为建设平安贡觉、和谐贡觉做出积极贡献,推进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提高统战干部综合素质。贡觉县始终抓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把统战民宗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高度重视民族宗教事务机关自身建设,制定学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狠抓干部培训,认真学习中央、区党委和地委的文件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明确宗教工作重点和目标,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增强职工团结意识、为民服务能力,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注重宣传,破解难题,努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一是广泛宣传,加快文明场所创建,营造民族团结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化干部群众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大力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同时不定期在不同层次群众中开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促进学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宣传栏、广播电视,深入各乡(镇)进行宣传,据统计,在各乡(镇)共开展15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宗教活动的依法开展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法规保障,各民族和信教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明显加强。同时,严格按照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文明委制定的标准来开展创建活动,形成各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中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经验,共同进步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机制,构建民族团结工作新格局。县政府与县民宗局和12个乡镇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构,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在各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宗教事务管理委员会,及时掌握各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情况,在全县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从县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科技、卫生、扶贫、民宗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维稳工作队,定点到寺庙,帮助指导开展好工作;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防止外来宗教人员对县宗教领域的渗透,对全县的各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开展情况和内部矛盾时刻跟踪了解,对矛盾纠纷进行及时调解和排查。三是深入基层破解难题,促进民族和谐发展。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接待民族宗教上层人士、“三老”人员、革命军烈属、特困户、孤残儿童,发放慰问金170400元,深入信教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每年召开由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人士参加的专题座谈会,认真总结各个阶段的宗教工作情况,对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解决办法献言献策,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有关措施,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为贡觉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决策依据。

强化措施,加大投入,推进全县科学发展。一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贡觉县民宗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多次深入寺庙、僧侣中进行调研,制定出贡觉五年发展规划,并制作出调研专题记录片报送上级相关部门。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增产增收。贡觉县以实现人民群众增产增收作为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最佳途径,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在抓细化、抓落实、抓深入上狠下功夫,在交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得到新突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都实现了两位数增长。三是强化措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人文素质。充分发挥教育、民宗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在义务教育阶段采取发放免费作业本、教科书,免除学生一切费用,对住校学生实行“三包”政策,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累计向全县7000多名学生发放生活补助70余万元;乡镇党委政府向贫困生家庭发放救济粮款、县直挂钩部门结对帮扶等措施,为保证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提供条件。四是整合资源,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贡觉县通过整合科技人才资源,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力度,逐步增强农牧民群众科技意识,积极争取上级卫生部门支持,切实加大对乡(镇)、村(居)会的卫生投入。到2008年底,全县12乡(镇)和147个村已全部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受益人口占全县少数民族人口的6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