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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项原则 促进大学生村官成长

2014-03-13 14:08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八宿县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锻炼与使用监督相结合、促进村(居)基层组织建设与高校毕业生成长相统一的“三原则”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大学生村官的管理,为更好地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服务创造了良好环境。

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大学生村官管理规范化。八宿县制定出台了《八宿县村(居)“村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就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原则、分配原则、教育培训、培养使用、主要职责、考核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台账制度,根据《在村(居)工作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在村(居)工作高校毕业生名册》,对大学生村官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建立了定期活动交流制度,注重发挥大学生村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引导和管理,积极关心他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创造各种条件,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学习掌握各项农村实用技术、技能,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创业、创新带头人。

坚持培养锻炼与使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大学生村官使用合理化。在坚持分配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大学生村官各自的专业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确保到村(居)工作有职可履、有事可做、有章可循、有责可究。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协同教育、农牧、科技、民政、林业等部门,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考察观摩、实地培训、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强了对大学生村官的岗前培训,并通过结对帮带、谈心制度,要求乡镇党委确定1名乡镇领导和1名村(居)干部结对帮带1名大学生村官,通过面对面帮助指导,传授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了解大学生村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加强教育和引导,使他们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增强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信心和决心,全面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基层的能力与素质。建立健全了大学生村官评选表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活动,对表现突出、群众信任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表彰奖励,并适当安排优秀大学生“村官”列席参加县乡两级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坚持促进村(居)基层组织建设与高校毕业生成长相统一的原则,促进大学生村官成长科学化。八宿县要求大学生村官在做好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指导员的同时,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参与村(居)党团组织建设,通过乡镇、村(居)党组织给大学生村官压担子、交任务,帮助确定合适的项目和任务,鼓励他们在农村社区干事创业,并通过适当政策倾斜和市场机制办法,为他们提供支持,使他们能更好的运用所学知识为农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多做工作、多办实事,在具体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在确保大学生村官岗位在村(居)、工作在村(居)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选派大学生村官到党政机关、示范村和示范社区等进行短期实践锻炼,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吸收优秀大学生村官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宣传、党校、公安、民政、财政、人事、农牧、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大学生“村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大学生村官的良好成长创造了有利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