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4:09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洛隆县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按照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及地委“六句话”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和援藏企业支持加快部分城镇水、电、路、通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提高城镇的个性品位、以完善设施增强城镇的承载能力。
二是坚持用“公司十基地十农户”、形式培育壮大糌粑加工厂。建立了优质青稞生产基地、良种繁育基地、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等。大力培养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成立了农牧民增收协会、运输协会、绘画协会、农机协会等20多个组织,让他们帮助农牧民找市场,寻销路,从而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有力的推动了全县特色产业的发展。
三是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规范了村干部基本报酬、业绩考核奖励标准以及发放标准,稳定了村干部工资来源,规范了村干部报酬管理,进一步稳固了基层政权,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真正减轻了村干部的负担,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同时认真开展农村党员“三个培养”工作和做好大学生村官培养、教育和服务工作,8名大学生村官转变了角色,融入了农村,顺利开展工作,不断发挥出大学生“村官”的优势和作用。
四是我县开展农牧区法制集中宣传、集中宣讲139场次,出动宣传人员17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册),悬挂横幅40余条,悬挂张贴宣传展板、挂图170余张(幅),播放宣传光碟10余盘,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群众接受宣传教育4万余人次,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全县25座寺庙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回头看”活动,僧众参学率达98%以上,覆盖面达到了1OO%。利用虫草采挖期间群众集中实际,把“送法下乡”改为“送法上山进点”,把“定点宣传”改为“流动宣传”。将全县11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派出由4名县级领导带队的4个联合工作组50余名干部全部进驻各乡(镇)、村和虫草采挖点、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采挖虫草。同时在全县4个虫草集中采挖点成立由200人组成的“红袖章”治安联防巡逻队,确保虫草采挖点社会治安绝对安全。
五是落实第二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总面积40.464万亩,封山育林1.7万亩,全县植树造林6200亩,植树68.9万株,其中四旁义务植树13.5万株。
(洛隆县委宣传部 地委宣传部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