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4:08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洛隆县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建立一套以人民调解为依托,县、乡、村“三级网络”的调解体系。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洛隆县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网络”调解体系,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各村调委会组建情况,对不健全、法律意识不强的调委会,及时进行调整,切实把那些在群众中有威信、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将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截至目前,全县共成立调委会90个共272人。
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针对性的选派基层调解员到地区进行藏文业务培训,同时县司法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目前,洛隆县已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人数20余人次。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县司法部门积极协助和指导乡(镇)司法助理员和两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村人民调委会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调解工作机制,不断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民间纠纷52起,成功调解5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