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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发展专业合作组织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014-03-13 14:07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洛隆县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采取多项行之有效的举措,积极探索发展多形式、多成份、多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洛隆农村经济注入了新活力,促进了农牧民增收。

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农牧局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方式向广大干部和农牧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强化广大干部和农牧民对发展专业合作组织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真正明白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的必要性。同时,对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典型带动,效益说服,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政府参与,协助管理。洛隆县农牧民合作组织在发展初期,由于生产要素分散,出现了很多问题,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县委、县府及农牧部门根据这种情况,直接安排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干部参与农牧民合作组织的组建,帮助合作组织建立了协会章程,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有效解决了农牧民合作组织管理松散的问题。切实保障了农牧民利益,大大提高了农牧民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初步建立了以政府组织,能人和专业营销大户牵头,群众参与,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弥补了农牧户分散生产经营的缺陷,又为农牧民提供了多方面的服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加强服务、引导和政策扶持,确保合作组织健康快速发展。洛隆县重视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农牧、乡企、科技部门加大科技服务力度,围绕产业化生产,积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组建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牧民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帮助合作组织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经过政府的引导和培训,合作组织人员为养殖户提供疫病预防、诊疗技术及畜禽和市场信息,增强了农牧民群众进入市场的能力。组建了以良种青稞、蔬菜、西瓜、马铃薯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和农产品贩运、营销为主的流通组织,以生猪和鸡育肥为主的规模养殖业及销售组织,以运输、建筑建材为主的运输协会,以木工、绘画等为主的传统手工艺协会,孜托镇农民积极的应用新型农机具,采取“协会+农户”的形式,成立了农机协会。目前,合作组织发展注册品牌有洛宗糌粑及系列产品合作经济组织现有会员4596全县农牧民总数的11.2%2009年,全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共代销农产品1000余吨,年内销售收入达26万余元,带动农牧户数227313623人,占农牧民总户数的33%。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出了良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强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为加强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和引导,洛隆县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由乡镇党委或政府领导兼任,全县21个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主要由村委会主任、能人(包括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和会员代表组成,在合作组织进入市场的工作中担任主要角色,负责组织会员进入市场,组织产品销售,劳务输出等,帮助合作组织会员解决市场销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合作组织的组织化程度得到了很大提高。

龙头企业加强对合作组织的带动和培育。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市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和提高专业合作组织化程度。农牧民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之间加强沟通和联系。我们按照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由龙头企业培育农牧民专业种养殖大户,通过技术服务、订单生产等形式,促进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了农牧民合作组织,实现了增收“双赢”目标。同时,把具有同样技术的农牧民组织起来,承揽工程项目,使他们的技术价值充分发挥,收入成倍增加。

建立章程和制度,规范运行管理。为规范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洛隆县的21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自身的合作组织章程,完善了内部组织运行机制和操作管理办法,使其走向规范化发展道路。

 

(洛隆县委宣传部   地委宣传部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