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4:06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夯实基层人民调解的基础,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保障和促进洛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洛隆县结合地委、行署确定的“矛盾集中整治年”,集中力量,多举并措,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一线化解矛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平安洛隆”主题教育活动。
明确思路定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立足农民富、巩固平安县、创建文明乡、建设新农村”实践载体,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社会稳定见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目标,以“践行科学发展,一线化解矛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平安洛隆”为主题,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主线,扎实开展综治基层基础再夯实,综治责任意识再强化,综治体制机制再健全,综治防范防控再到位,深入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努力做到常见性、多发性的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居,疑难、复杂、群体性以及专业性的矛盾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指导定措施。建立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兼任,县委组织部、县委学实办及第三批县委指导检查组负责具体协调指导及督促落实工作。活动中,坚持建立健全综治维稳机制,立足于基础,立足于实用,立足于长效。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层级承包制”。即县委指导检查组成员分工包乡镇,乡镇干部负责包村,村两委成员包全体党员干部,全体党员干部负责包户,每个户主负责自己的家人。二是推行村级财务信访案件“公开办理、阳光操作”机制。对涉及村务、财务、党务等问题的矛盾纠纷或信访案件,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多数干部群众做出裁判。在民政资金、惠农资金、安居工程款发放等工作中,实行“阳光操作”,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做到发放不截留、不折扣。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和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长效工作机制。在基层党员和干部中抽调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威信高能力强、热心综治维稳工作的同志担任各村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指导员,真正担当起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员”;落实政策精神“监督员”;上下沟通联系“信息员”;普法宣传教育“宣讲员”;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安全检查防范“保障员”的角色。四是建立实行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工作预警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排查结果及信访苗头危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运用预警的形式确定预警级别,同时对不同级别预警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划分步骤定职责。主题教育活动自2010年1月中旬开始至年底结束,主要划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梳理、调处化解、巩固深化四个阶段。县委明确要求各乡(镇)、村及各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预防、早化解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将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纳入2010年度维稳、综治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力,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票否决”制,并逐级追究指导检查组组长、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包点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两委党员干部的相关责任。其中指导检查组组长和乡镇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包点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负具体责任,村两委党员干部负连带责任。基层党员参与越级上访的,扣发应享受的激励帮扶资金,其中“三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参与越级上访的,扣发本年三老人员补贴,并由所在党组织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