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1 17:49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市中院“五个帮扶”落实精准扶贫
本报讯(通讯员 辛欢 )今年以来,昌都市中院严格执行《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方案》,明确结对帮扶的目标任务、帮扶原则、帮扶方式和工作要求,采取五项措施,确保结对帮扶对象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实施宣传帮扶。大力宣传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让群众真正明白惠在何处、惠从何来、恩向谁报;宣传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措施,使群众认识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宣传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和致富经验,帮助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实施资金帮扶。对因老、弱、病、残、灾等原因导致贫困的贫困户,在结对帮扶中重在经济、物资上的帮扶。通过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经济或实物帮扶,及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并帮助他们寻找致富门路,摆脱贫困。市中院干警结合帮扶对象具体情况,组成市级领导、县级领导、科级干部、一般干部等4个帮扶小组,分别实施不同的帮扶措施。
实施技术帮扶。针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缺乏技术的贫困户,协调联系各级人社、农牧、科技等部门,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支持,并鼓励对帮扶贫困户群众参与种植、民族手工业、家畜产品加工、工程建设等实用技能培训,引导有条件的贫困群众积极参与绘画、雕刻等职业教育。
实施信息帮扶。对有条件和致富愿望强烈但缺乏致富信息的结对帮扶贫困户,为其提供符合当地实际的信息帮扶。积极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好金融扶持政策,鼓励贫困户贷款,引导群众采取入股分红等方式参与企业开发,以及参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家畜产品、民族手工业加工企业,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
实施就业帮扶。对贫困户家庭成员中具有一定就业能力和素质的,积极与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企业联系,帮助其解决就业问题,支持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易地搬迁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协调市林业局帮助4户帮扶对象争取护林员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