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地区突出四个“清” 着力做好
村(居)“两委”换届前期工作
为确保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昌都地区提前准备、周密部署,在调查摸底、整顿涣散组织、换届业务培训、严肃换届纪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换届工作全面铺开打下了良好基础。
深入一线调查突出“底数清”。一是深入摸底。各县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选派村支部书记、统战民宗、国保等部门的作用,以经济发展落后、村务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家族宗族势力影响大、村居“两委”班子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后进村”和“难点村”为重点,组织专项工作组,逐村开展调研工作,做到“四个重点摸清”,即:重点摸清现任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主任在政治立场、履行职责、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群众认可和主要优缺点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摸清村级后备干部、“三个培养”对象、大学生“村官”及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初高中毕业生、优秀“双联户”户长及成员、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优秀分子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威信等情况;重点摸清每个村(居)的村情民情和农牧民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以及流动人口和流动党员去向;重点摸清各村(居)在发展、稳定、民生、党建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无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建立问题台账。地、县、乡、村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四级”问题台账,并深入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坚持“因村制宜,一村一策”的原则,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建议。三是督导核实问题。地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组对摸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 核实,对摸底不深、情况不实、底数不清的村居进行纠正,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全地区已深入800余个村居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整顿涣散组织突出“环境清”。为肃清换届环境,由地委组织部牵头,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全面整顿。一是狠抓班子配备,着力建强队伍。重点突出“一圈一线多点”难点村居党支部书记的调整配备,共调整软弱涣散村居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121名,从优秀村民小组组长、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牧民、党员中选拔了376名村“两委”成员,充实了后备干部储备。二是狠抓教育培训,强化能力素质。重点突出软弱涣散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干部这个群体,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工作,采取县县、县乡基层党建经验交流,选派乡镇、村居干部到区内外学习、挂职锻炼以及选派机关党员干部赴基层调研、结对帮扶、调处纠纷等方式,不断加大对软弱涣散村居新任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传帮带”力度。截至目前,全地区累计培训基层党员干部3798人次。三是狠抓整改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把实施“排雷除瘤挖根强基”行动作为整顿软弱涣散组织 的重要抓手,以“一圈一线多点”为重点,派出1300多名由地级、县级干部带队的工作组,坚持教育、打击、建设、强基、惠民并举,集中整治了卡若区、江达县、左贡县、丁青县、边坝县、贡觉县12个乡43个行政村,对软弱涣散、不作为的村(居)班子集中整顿,依法坚决取缔地下非法反动组织19 个,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敢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125个。四是狠抓资源整合,加大帮扶力度。整合组织、农牧、扶贫、水利、卫生、民政、信访等部门业务技术骨干力量,派驻42个工作组、选派109名党建指导员,采取结对帮扶、分类施治的办法,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细化工作措施、开展技能培训、提供致富讯息,指导开展好基层党建、维护稳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地区共实施帮扶项目47个,投入资金476.65万元。
强化业务培训突出“程序清”。采取集中培训、现场交流讨论等方式,开展分级培训。地区级培训由地委组织部领导授课,培训内容包括“两委”换届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纪律要求、操作步骤。地区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县组织部部长、民政局局长、地区村(居)“两 委”换届选举指导检查组全体成员,地委组织部、地区民政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各县因地制宜,采取专题研讨的方式,针对本县的实际情况明确换届选举的重点、难点和对策,进一步细化换届步骤和措施,并对薄弱环节进行周密部署,让参与换届的人员做到熟练掌握政策、全面了解程序,增强换届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截止目前,全地区开展换届培训12场次,培训人员860人次。
严明政治纪律突出“风气清”。一是强化教育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换届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纪律要求,积极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注重加强防范监督。县、乡镇都开设换届选举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安排专人值守, 方便群众举报,强化社会监督。不断完善选举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社会监督员等措施,积极探索舆论监督途径,加强社会力量对换届选举的监督。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利用职 务和工作之便通过托关系、打招呼、弄虚作假、隐瞒和歪曲事实等方式干扰和妨碍“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一经查实,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参选者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 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分裂势力和宗族宗教势力等干扰破坏、妨碍选举的,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截止目前,全地区开展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宣传50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