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0:34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5日—6日,由地区政法委、教育局、团委、安监局、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地区一高、地区初级中学、地区幼儿园等10余所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包括学校门卫设置情况,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安全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学校物防、技防设施配备情况等。通过检查,检查组责令“光雨”、“金太阳”两所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限期整改。
(昌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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