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弱势群体 构建和谐社会
2014-03-13 09:14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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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社会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伴随贫富差距的两极分化而出现了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如何来应对和解决这个问题,是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新的考验,承认这个问题是有勇气和信心的表现。
所谓“弱势”,笔者认为至少有三层含义:第一,其现实生活处在一种很不利的状况之中,实质是物质生活的贫困。“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划等号,但具有趋同性。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弱势群体中的一些人,实际上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这个特点,说明了弱势群体生活状态的严重性,也说明了社会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性。第二,其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地位弱势。这部分群体往往由于种种原因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有社会的原因,如社会的制度安排,也有个人的原因,如身体的原因,智力的原因,性别的原因,受教育程度的原因等。第三,在社会和政治层面,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主要表现在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这一点在西方社会就很明显。有钱有势的强势群体可以动用自己所掌握的资源,影响公共舆论,影响政治家的态度,甚至可以影响选举过程,影响政府决策;而弱势群体,尽管可能人数众多,但其声音很难在社会中发表出来,往往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时,大多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
对于究竟谁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在学术界有许多不同的看法,由于使用的标准不同,定义出来的弱势群体的人数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就个人观点而言,目前我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主要是由贫困的农民、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城市中以下岗失业者为主体的贫困阶层等几部分构成。现在我国的弱势群体之所以引人注目,原因在于:原来的弱势群体主要在农村,虽然人们也知道有贫困的农民存在,但毕竟离社会的中心较远,在社会的中心那里形成深刻而具体的印象,而现在在作为中心的城市本身就出现了一个城市贫困群体,弱势群体中这个新的因素的出现,令人们对弱势群体的感受更加直观和具体。这意味着在我们的社会中,在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一些人的绝对生活状况在下降。如果拨开平均数字造成的迷雾,不难发现,在过去几年时间里,这个弱势群体的数量不仅不是在减少,而且是在上升。正因为如此,在目前社会中,弱势群体正在成为一个迫切需要关注的现象。
构建和谐社会与关注弱势群体具有很强的同质性,集中性和群体性。这种特点一方面使弱势群体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更强,另一方面他们的利益被忽视或者处置不当,就会使他们在表达和追求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可能带来更多的社会动荡的因素,使社会转型过程中所产生并逐渐积累起来的失序,冲突和矛盾通过非理性的方式爆发。近几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增多就是有力的警示。而这些群体性事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与弱势群体有关的。群体性事件不论时间长短规模大小,都在一定程度上有损党和政府的威信,妨碍社会稳定。因此,弱势群体问题必须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弱势群体问题必须认真解决,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长治久安,经济,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作为弱势群体问题的解决对策,一是要建立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如果没有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受害者首先是社会弱势群体,就像乘公共汽车一样,如果大家不确认,靠力量往上挤,对身强力壮的当然有利,但老弱病残就很难挤上去,所以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首先要建立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上下工夫,只有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才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一些平等的机会。 二是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要多方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落实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以及其他的一些扶助弱势群体的具体措施。三是积极建立政府与弱势群体的沟通渠道,使弱势群体的利益要求能通过制度化的渠道来表达。我们现在要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是,一方面要使弱势群体的要求能够得到正常的表达。另一方面又不能使这种表达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的影响。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还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四是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律保护体系,完善弱势群体的权利救济机制。要针对不同的弱势群体制定不同的倾斜保护制度,将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纳入宪法司法保护轨道,增强弱势群体在法规指定过程和执行过程中的参与。五是各媒体在报道思想上要重视弱势群体,在报道内容上增强弱势群体的贴近性,在报道主体上多趋向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全面完整地理解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这利益不但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政治权利。总之,媒体应该在宏观上和微观上重视弱势群体新闻的运作,使相关报道发挥良好的社会效应,推动和谐社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