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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严把年检审核关

2014-03-13 10:54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昌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严把年检审核关      

      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年检工作中建立了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做到“三查”,严把“四关”,保证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确保年检工作不走过场。      

    做到“三查”:一查数量。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要求,审查事业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在材料审查中对遗失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要求做出深刻的检讨和提出今后的改进措施。二查质量。对参检单位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审核,不走过场,确保登记执法的严肃性。三查时限。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严格时限要求,确保年检工作在法定时间内有效进行。在年检审核中,对1家在法定时间内未提交年检材料的事业单位进行缓检。      

    严把“四关”即严把年检报告书的填写关,严把审核关,严把公告关,严把收费关。        (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