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8 07:12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陈军为昌都市政府代市长
本报记者何瑞报道 3日上午,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贡秋江村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文昌、罗松益西、公嘎泽仁、丹拥拉姆、陈启亮出席。副市长邓明武,市检察院检察长贺建军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1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补选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说明;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阿布、陈军同志任免职的说明。
经表决,会议决定接受阿布同志辞去昌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选举陈军为昌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在到场的全体人大代表注视下,新当选的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陈军走向宣誓台,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进行了庄严宣誓。
贡秋江村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这次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调整,是区党委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市政府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通盘考虑、慎重决定的,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全力支持、真诚帮助市政府履行好法定职能,像支持常委会工作一样全力支持以陈军同志为班长的市政府工作,帮助其尽快融入昌都的工作环境,熟悉昌都的市情民情,迅速转变工作角色进入工作状态;要通过调查研究,多向市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多向市政府反映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通过决议决定,多向市政府提供决策支持,通过依法任免干部,多向市政府提供政治保障,用实际行动体现对陈军同志的支持。同时,市政府也要主动在人大的监督之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对人大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统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力,强化政治担当、职责担当、能力担当、责任担当,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