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4年,针对地处藏、川、滇、青四省区结合部,社情复杂、矛盾多发、维稳压力大的实际,昌都市在22个重点乡(镇)、22个重点学校、22个重点寺庙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寺庙、法律进基层组织”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区、各乡(镇)、村、各中小学、各寺庙结合各自实际将相关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乡村、寺庙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针对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有效推进法律进乡村、寺庙和学校活动在全市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极大地增强了群众、僧尼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江达县先后深入娘西乡强白村、瓦根村、根普村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八宿县在县小学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芒康县维色寺结合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开展“法律进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市(中、区)直各单位也结合各自业务职能,深入开展相关工作。
为确保“22个重点乡(镇)、22座重点寺庙和22所重点学校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昌都市普法办积极协调,组织宣传、统战、民宗、教育、团委、司法等部门,抽派20人组成5个法制宣传专项工作组,深入11个县的重点乡(镇)、重点学校、重点寺庙开展了督导检查和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通俗易懂的当地语言,以案释法,大力宣讲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4年,全市共举办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多份,发放普法书籍2100余本,悬挂宣传横幅100余幅,展出展板100余块,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10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12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