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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教育“三包”经费落实及管理情况

2014-03-13 09:06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一、“三包”经费的落实情况
  我地区按藏政发[2001]58号文件及藏财行字[2005]19号规定的范围核定中小学生“三包”及助学金经费。享受“三包”经费的对象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的农牧民子女寄宿生,家庭住址距学校小学2公里以外、初中3公里以外。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高我区中小学教育“三包”经费标准的通知》(藏财行[2007]26号),从2007年9月1日起,“三包”经费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学年由原来的1100元提高到1200元,其中伙食费1050元,服装费、装备费、学习用品费等15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由原来的1250元提高到1350元,其中伙食费1150元,服装费、装备费、学习用品费等200元。
  享受助学金的对象为中小学中不能享受“三包”政策的农牧民子女在校生;标准为小学65元,初中130元,高中900元。
  今年我地区“三包”学生为74649人,金额86434650元,助学金学生为27373人,金额3094415元。两项共计:89529065元。
  今年自治区下达我地区“三包”、助学金经费为63380000元。地区教育局在今年三月初就与地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预算指标,将经费全额分配到11县,由地区财政局于今年年初直接将“三包”经费、助学金下拨到各县,同时要求各县在下达预算时,必须实行预算单列,单独建账,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在年终决算中单独反映出经费实际开支情况。各县也及时的将“三包”经费预算到校。
  消灭“水煮菜”是今年我地区“三包”经费管理工作的重点。地区教育局在下乡对“三包”学生伙食的检查中发现,各学校都杜绝了“水煮菜”,学生的伙食有了明显改善,有些学校甚至保持在“一荤、一素、一汤”的标准上;在学生宿舍,每位学生都配备了洗漱工具、被褥,保证了学生睡的暖、穿得暖;在食堂,每位学生都配备了碗筷和消毒柜。
  二、对“三包”经费、助学金的监督和管理
  各县、各学校在管理上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中小学“三包”经费、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藏教厅[2005]108号文件),严格按规定使用好“三包”经费,杜绝挤占、挪用“三包”经费。
  对大宗“三包”物资实行统一采购,如:卡垫、床铺等;对“三包”学生的粮食物资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统一采购,如:大米、面粉等;对零星的物资,各县将现金拨到各学校,由学校自行购买后到县教育局审核报销,县教育局不定期地对各学校进行检查。要求学校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设立会计、出纳、保管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地区教育局于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在我地区8县(除左贡、洛隆、边坝外)分别开展了会计培训,培训集中了各学校的分管校长、会计、出纳和保管人员,对其系统地讲解了会计基础知识。现在这8县各学校财务人员都基本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培训效果显著。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进一步抓好“三包”政策的落实,严格规范“三包”经费、物资管理,发挥好“三包”政策在农牧民子女就学中的保障作用。
  (一)加强对各县教育局会计人员的培训,并要求各县教育局会计人员在地区培训后对各乡镇学校会计人员进行培训。
  (二)各县教育局加强对各乡镇学校会计人员所做的账目的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讲解,确保各乡镇学校会计人员能胜任会计工作。
  (三)规范“三包”物资采购制度,对大米、面粉、清油、糌粑、服装、被褥、床单等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或集中采购,使“三包”物资的采购做到公开、透明、价格合理、保质保量。
  (四)坚持“多个一点”的办法,严格执行农区学生自带一点粮食、牧区学生自带一点肉食的规定,区分不同地方学生的生活习惯,制定统一的伙食标准,确保“三包”生在校吃饱、吃好。
  (五)加强对“三包”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预防和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六)今年下半年组织各县财务人员交叉检查各县、各学校的财务情况,对财务情况好、使用管理好的县或学校给予奖励,对财务情况差、拖欠或挪用的县或学校追回经费并追究单位和相关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