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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沧桑巨变 雪域高原翻天覆地换新颜

2014-04-14 11:33 来源:昌都地委外宣办 点击:0

         60年风雨兼程,60年激情满怀。和平解放以来,西藏正以翻天覆地的沧桑巨变书写着一篇篇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动人篇章,全区各族群众正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60年来,西藏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城镇功能日益完善,城镇品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住房和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

  城镇化率稳步提高

  1959年民主改革后,西藏先后设立了1个市、7个专区、72个县。随着各级政府的建立,逐步开始了各地城镇建设,并开展了部分城镇的总体规划。20世纪60年代,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1962年,编制了拉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并以此为起点,各重要城镇在此后的近50年时间里,逐步编制完成总体规划。1965年,八一镇、扎木、昌都镇先后编制完成城镇总体规划,标志着西藏城镇规划编制工作逐步起步并稳步发展。

  随着中央和全国各兄弟省市对口援藏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西藏城镇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加大,城镇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和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城镇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目前,全区共设有市级城市2个、县城71个、建制镇140个,城镇规划区面积532.33平方公里,已经初步形成以拉萨为中心、地区行署所在地为支点,县城为网点,沿江、沿边城镇为支撑,具有西藏特点的城镇体系,城镇化水平从解放前的不足3%,到改革开放后的11.3%,到本世纪初的19.3%,再到2010年的25%。城镇基础设施日趋完善,7地(市)所在城镇道路骨架基本形成,各县城城镇道路主干初具雏形,城镇供水普及率超过60%。

  城镇居民住房质量大幅提高

  人民群众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浓缩了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的辉煌成就。

  1952年以前,西藏城镇住房建筑多为土木、石木结构,住房标准低、条件差。西藏和平解放后,党和政府极力改善广大群众的居住条件。从1952年至1981年,政府累计投入住房资金2亿多元,建成住房245.16万平方米,1981年底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13.4平方米,使城镇居民住房紧张的矛盾得到缓解,住房条件明显得到改善。

  1993年以后,自治区城镇住房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到2000年底,西藏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9.86平方米,住宅设计质量和建筑标准都有明显提高,逐渐向功能较齐全的单元楼房和一楼一底式别墅住宅方向发展,建成了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6个。据统计,从1952年到2000年,自治区累计投入城镇住房建设资金达13.67亿元,建成住宅面积560.82万平方米,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镇居民对住房的基本需求。

  2001年以后,自治区实行以货币化为主要内容的住房制度改革,切实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2001年至2010年的10年成为西藏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改善速度和居住质量提高最快的10年。截至2010年底,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34.72平方米。最重要的是,在这一阶段,城镇居民更加注重居住环境的改善,大部分居住小区都配套了相应的绿化、健身娱乐和休闲设施,加之市政道路的延伸和市政路网的不断完善,城镇居民“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脚泥”的状况逐步得以改善,低矮潮湿的土坯房和铁皮房在西藏各城镇逐渐成为历史,银行、便利店、公交车相继在住宅小区周边设置站点,城镇居民生活工作更加便利。

  农牧民住房条件逐步改善

  西藏和平解放后,随着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加强,特别是在牧区定点定居制度的实施,使牧民改变了千百年来逐水草而居的游牧传统,生活习惯逐步转变到按行政区域划分的定点居住,居住条件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促进了农牧区住宅建设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稳步提高,富裕起来的农牧民也纷纷建新房、翻修旧房,农牧区的住宅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居住条件不断得到改善。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后,结合西藏区情,自治区提出了利用5年时间,实施以农牧民安居工程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全区80%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住房。“十一五”期间,西藏整合国家投资、积极自筹资金、多方协调落实援藏资金、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累计投资170多亿元,实施了以农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和扶贫搬迁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使全区条件较差的143万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新房。

  为使全区农牧民都住上安全适用的新房,自治区决定从2011年起,再利用3年时间,深入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未纳入“十一五”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原住房条件相对较好的20%部分、共18.55万户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到2013年,西藏将实现所有农牧民群众均住进安全适用房屋的目标。同时,还将结合村容村貌整治和水、电、路、讯、广播电视、沼气、邮政、优美环境等“八到农家”工程,切实改善农牧民群众的居住条件。

  初步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做好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想方设法通过多渠道解决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2007年以前,主要通过居委会为困难群众提供租赁住房、游牧民定居工程、地方病重病区搬迁、自建私房、集资合作建房、周转住房建设以及商品住房开发等方式,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

  2007年,自治区着手开展廉租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标志着西藏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工作开始起步。2007年至2010年4年间,自治区多方筹措资金,安排投资11亿多元,在全区建设廉租住房10800套,通过实物配租的形式,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家庭1万多户、4万多人的住房困难问题;2010年自治区安排资金4940万元,对符合城镇低收入廉租住房条件的1人户和2人户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每人每月发放租赁补贴225元,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家庭9049户1.35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自治区在“十一五”期间还投资29亿元建设26000多套干部职工周转住房,缓解干部职工住房紧张状况。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和住房商品化、货币化工作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目前在西藏已初步构建以“四房两改”为重点、“两补一金”为基础的住房保障体系。加之商品住宅供应力度的加大,以农牧民安居工程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西藏已形成高端有市场、低端有保障的多层次、合理化、覆盖城乡居民的住房供应体系,供应结构趋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