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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教育事业年年有进步

2014-03-13 09:2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日前,记者采访了昌都地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回看“十五”教育成果,展望“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10年虽短,却是这项可持续发展事业中坚实的一步,无论过去还是未来都让人感到欣喜,充满希望。

    “十五”期间,昌都地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得到落实,全社会重视教育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十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进一步推进昌都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到2005年底,昌都地区11个县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两基”中的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十五”期间,全地区共扫除青壮年文盲17万余人,青壮年文盲率由“九五”末的60%下降到5%,下降5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教育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全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共有680所。全地区小学在校生达到7.4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比“九五”末增加10个百分点。教育投入力度加大,中小学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十五”期间,国家、自治区组织实施了中学改扩建、小学规范化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现代远程教育等一系列重大工程,昌都地区及各县也坚持将本级财政收入的20%投入教育,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昌都地区教育局党委书记赵建国介绍,昌都地区“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一是到2007年,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2010年,全面实现“两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0%以上,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3%以内;二是加快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发展。创办残疾人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地区职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基本持平。积极开展岗位培训,使从业人员接受岗位培训的比例和学历层次逐步提高。初步构建起终身教育体系,全地区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7年以上;三是基本形成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取消代课教师制度,使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基本达到专科和本科层次。高中阶段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其中研究生学历层次达到15%左右。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到一定比例;四是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地区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文体设施基本达到规定标准,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改善教师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到2010年,教育发展综合水平进入自治区前列,初步形成功能齐全、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和效益较高,适应昌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