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昌都地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卫生基本情况 1、机构、床位。昌都地区现有各级各类卫生医疗预防机构242个。其中政府办的医疗机构153个(地区级4个, 11个县卫生服务中心,乡级138个乡(镇)卫生院),社会办的医疗机构89个。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病床总数为1022张(地区级250张,县级333张,乡级439张),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为1.7张。 2、人员、设备。各级各类医疗、预防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083名(不包括社会医疗机构人员)。其中地区级435名,县级403名,乡(镇)级376名(聘用214名),村医有869名。大专以上学历者289人,中专学历537人,中专以下的 1257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2名,中级职称的有154名。设备现状:地县医疗机构拥有B 超、500MA以下X光机、心电监护仪、胃镜、显微镜、多功能麻醉机等医疗仪器设备150多台;乡村级卫生机构以听诊器、血压表等简单的医疗设备为主,部分乡卫生院有100 MA的X光机、产床等。 3、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地区11个县138个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已经建成乡镇卫生院101所,还有37个乡镇没有建成。全地区有1121个行政村,仅有相对完善村级卫生室45个(砖混结构)。 (二)农牧区医疗制度实施情况 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新型农牧区医疗制度全面实施,按照《西藏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昌都地区农牧区医疗制度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的要求,不断加强农牧区医疗制度的管理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农牧民的医疗补助,由2003年的人均40元提高到2007年的人均100元,国家补助总金额达到年5000余万元,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牧区看病难、缺药物的问题。县、乡两级把国家和各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及农牧民个人集资按50%、43%、5%、2%分别划入了农牧民家庭帐户医疗基金、大病统筹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农牧区医疗资金使用基本走上了制度化、法律化管理轨道。截止2006年底,昌都地区农牧民全部享受了农牧区医疗待遇,其中参加集资的人数为531645人,占农牧民总人数的95.31%。 二、村级卫生服务体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卫生工作的重视,投入力度的加大,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硬件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观,医学类大、中专毕业生不断充实到基层工作,为基层注入了新的活力。各类培训和进修等工作的开展,使全地区的基层卫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充实和完善。但是村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级卫生服务半径大、地域广、条件差。昌都地域面积10.86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500米,全地区11个县、138个乡镇,人口62万,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8%,大多县属半农半牧区,农牧民群众居住分散,1个行政村往往由多个自然村组成,而且农牧民流动性大,特别是春、秋季节,因为放牧的需要,农牧民的迁徙变动大、迁徙范围广,牧群不固定,加之昌都地处横断山脉,山高谷深、交通条件差等,步行和骑马仍是农牧民的常用交通工具,“小病抗、大病拖”自然而然成为农牧民群众对抗疾病的一种行为方式,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域广、半径大,卫生技术人员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级卫生工作的发展。 (二)乡、村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功能不健全。 昌都地区138个乡镇,1121个行政村,建有乡镇卫生院101个,村级卫生室45个。至今,仍有37个乡镇、1076个行政村未建。已建的乡镇卫生院存在医疗设备不健全,办公设施差,使用面积小,辅助设施不齐全,医生无食宿,药品、器械不利于存储和管理。村级卫生室严重缺乏,不能适应农牧民对健康保健、医疗救治的需求,村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三)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素质不高。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是近年来卫生工作较为突显的一个问题。昌都地区县、乡两级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人员编制1124名。实有卫生人员719名(其中聘用人员214人),缺编619名。其中县级卫生机构编制数572名,实有403名,缺编169名,缺编率为29.5%;乡级编制数552名,在编人数162,缺编390人,缺编率达70.6%。全地区1121个行政村,仅有村医869名,按每村1名计算,仍缺252人,每个行政村有1名卫生人员的标准都达不到。由此可见,越到基层,卫生人员越缺,因此制约着农牧区卫生事业发展。 医疗技术水平较低,业务素质差又是一大特点。现有县、乡、村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普遍较低、且年龄偏大。甚至一部分乡村仍然是赤脚医生,主要是过去经过短期培训或跟医学医,不认识文字和药品说明书,已远远不能满足农牧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近年来,没有新的卫生人才补充到乡村,乡级聘用人员多达214名,占67.7%,使卫生技术人员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另外,聘用人员平均工资301元,村级卫生人员工资平均为几十元,待遇低,导致一部分基层卫生人员流失,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乡村级卫生人员不足严重影响村级卫生事业的发展。 (四)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与农牧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作为“龙头”的县级卫生机构虽然机构相对健全,但服务水平低、指导能力差,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都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不能对乡、村两级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发挥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作用。作为“枢纽”的乡镇卫生院,发挥不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各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投入不够,乡级卫生院的设施、设备跟不上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办公条件和诊断设备、设施都极为简陋,甚至有个别的乡镇卫生院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作为“网底”的村卫生室,由于医务人员不足、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低下、工作能力差等,不能开展正常的工作,发挥不了“网底”的作用。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没有完全形成,要完全做到小病不出村有一定困难。村医数量少,素质差仍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 三、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卫生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加强村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保障农牧民身体健康、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村级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快村级卫生体系建设,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正确指导村级卫生事业发展。坚持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把卫生服务场所与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学校、村民集体活动场所等统筹安排,建设成具备相应的规模和诊疗条件,能承担起基层卫生、计划生育等综合服务能力的卫生机构。按照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建设的要求对农村卫生体系进行准确定位。达到每村有1个卫生所(室)。 (二)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的建设,是建设村级卫生体系的必要条件。按社会和群众需求,建设符合要求、功能完善的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补充已建的卫生院辅助设施,增强实用功能。根据农村卫生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方案和农村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十一五”期间,对未建的37个乡镇卫生院和1121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进行修建和改扩建,配备所需的办公和医疗设备、设施,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三)加速人才发展,推动村级卫生体系的发展。 “十一五”期间要从加快补充和培养乡村卫生人员入手,解决存在的问题。一是各乡镇卫生院的人员补充由人事部门通过招考,从区内应届、往届医学类毕业生中选拔。二是在注重人员补充乡镇卫生人员的同时,还要努力提高乡村级聘用卫生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待遇留人,增强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之能稳定、长久地在基层开展卫生服务工作。三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把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锻炼作为职称晋升的一个重要指标,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做到县级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一年,并将卫生技术人员在下乡期间传、帮、带工作作为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一项内容。四是加大对村级卫生人员的培养。在卫生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把农村青年中有文化、志愿为卫生事业贡献的人员选送到职业技术院校和医学院校进行培养,使其掌握卫生技术,回到农村为群众服务。逐步把解聘的乡镇卫生人员聘用到村卫生室工作,增加村级卫生人员的数量,提高卫生人员的素质。 (四)加快实施农牧区医疗制度,促进村级卫生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农牧区医疗制度各项工作,加大对农牧区医疗制度的实施、督导力度,推动其健康运行,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对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五)建立和完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增强大卫生观念,争取全社会支持,继续加强对鼠疫、肝炎、结核病、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预防体系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体系,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确保农牧民群众健康。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妇幼卫生项目,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建设,努力改善妇幼卫生基础设施条件,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促进母、婴健康、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 (六)大力发展藏医药事业。大力培养藏医人才,通过学校培养或以师带徒等手段加快农牧区藏医人才培养,使民族医药发挥作用。健全农牧区藏医药机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健全服务功能,提高藏医药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发展藏医药人才、加大藏药产业开发力度,发挥藏医药特色和优势,推广藏医药适宜技术,加快藏医药产业化进程,促进民族医药的发展,使农牧民群众在最大程度上享受民族医药的福泽,提高农牧民群众健康保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