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丁青县食药监局针对节日期间的消费特点特别是与端午相关的粽子,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食品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突出重点,主要以大中型超市、商店、餐饮店、农贸市场、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主要以食品经营企业是否无证经营、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执行、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包装及标签标识是否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餐饮具是否消毒等为重点内容,严格要求食品经营户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等,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要求整改和整治,对出现质量不达标、垃圾食品和过期食品的商品进行收缴和销毁,对小加工作坊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进行整改,最大限度保证节日期间群众的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6户,餐饮经营户20户,肉制品销售单位10户,共收缴过期食品价值人民币约1000余元。
通过此次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行为,切实保障了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了丁青县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