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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商品房购房新政策

2024-09-29 11:05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昌都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商品住房去库存的工作举措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切实做好保交房总体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改革、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等重大任务,结合昌都市商品住房现有存量情况和保交房项目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房住不炒”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房地产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聚焦“短期防风险、中长期转模式”的目标,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因城施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新时代房地产市场新形势,加快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着力推动昌都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结合《昌都市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力争到2026年3月25日,昌都市商品房去库存周期明显缩短,全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8个月以内。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支持住房消费的金融税收政策,加强信贷支持。全面落实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如有房贷首付比例执行新标准,按最新政策执行。

(二)进一步提高新建商品住房消费补贴力度,提高购房补贴标准。以市政府印发《昌都市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的时间为节点,即2024年7月18日。凡是在2024年7月18日(含7月18日)后在昌都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在《昌都市2024年-2026年商品房购房补贴资金细化实施方案》政策优惠的基础上,干部职工购房可再享受500元/㎡的购房补贴优惠;农牧民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购房群体可再享受550元/㎡的购房补贴优惠,不设上限。一套房只享受一次补贴政策,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补贴金额以商品房实际网签备案面积为准(注:在2024年7月18日前在昌都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按照《昌都市2024年-2026年商品房购房补贴资金细化实施方案》的政策执行)。

(三)进一步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新建住房且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及以上,或多孩子女家庭(不做累加计算),在现行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即购买昌都市内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32万元,购买区外新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四)加大引进人才购房优惠政策支持,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昌都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凡是经昌都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专招生以及作为高层次人才调入引进昌都,且目前仍在昌都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2024年2月20日(含2月20日)之后在昌都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科层次人才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层次人才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博士层次、高层次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在现行商品住房购房补贴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累加)。享受此类购房补贴的相关人才,按本人被引进时的学历或高层次人才层次计算(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购房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办理完毕不动产登记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办理不动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