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9 10:23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
(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六)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考察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 14日(9:30-13:00,15:30-18:30)。
2.报名地点:左贡县司法局二楼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左贡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含电子版)。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等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在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
4.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考生须完成填写《2024年左贡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政审表》,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负责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重点审查考生在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县司法局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9月18日(15:30-18:30)。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大、县人社局监督。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10:00-12:30。
3.笔试地点:左贡县中学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县司法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总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政法委、人社局、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司法局负责统一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四)补录工作
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六)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左贡县司法局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并提交左贡县司法局班子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六、退出机制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贴。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自愿辞职的;
(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人民调解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六)因违法违纪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司法局咨询。
咨询电话:0895-4553077
报名人员需扫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政审表、报考承诺书。
左贡县司法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