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的有关安排,经过全面创建、逐级推荐、审查评议和内部审核,现对全国第二批拟命名“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备选派出所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本次公示自2021年12月22日开始至12月28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28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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