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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乡村振兴专干补聘考试公告

2020-11-24 13:44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昌都市2020年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补聘报名和资格初审、复审工作已顺利结束,共有678人(详见二维码)通过资格审查,现就昌都市2020年补聘乡村振兴专干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00-12:30
 
二、考试地点
昌都市实验小学
 
三、相关要求
1.准考证由市乡村振兴专干补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0年11月26日—11月27日到市乡村振兴专干补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昌都大厦东侧817室>)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情况,规划好出行路线,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或)右上角,以备核查。    

 

3.开考后30分钟,一律禁止入场;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开考前和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4.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移动电话、手表(包括智能手表、普通手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复习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5.试卷和答题卡发放后,应试人员必须检查试卷是否有分发错误、字迹不清、缺页断码、页码颠倒或答题卡有污点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举手询问。    

 

6.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答题卡。    

 

7.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8.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的正常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及其他情形的,依据人社部30号令,严肃予以处理。

 

特别提示:将手机或考试内容相关资料带至座位的,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相互传递试卷、答题卡的,替考、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均是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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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乡村振兴专干补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