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芒康县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2018年“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
芒康县普法办牵头,组织政法委、宣传部、法院、检查院等47家普法成员单位在县政府门口联合举办“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宪法日宣传主题横幅,县(中、区)直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同时在弦子广场电子大屏幕上播放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片,并且利用县城所有LED滚动播放法治标语。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全县16个乡(镇)、61个村(居)、29所学校、51座寺庙同步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通过互动方式,提升群众参加法治宣传活动的热情。在各单位宣传展位前,摆放着提前准备好的多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宣传人员向每位过往群众,耐心讲解宪法精神和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宣传物品。
此次宣传活动,各单位联合组织、各乡(镇)各司其职,共悬挂宣传横幅103条,张贴宣传标语200条;发放宣传单3800余份、宣传册2000余份、宣传书籍400余本,宣传物品200个,切实让群众了解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让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人心。
活动受到了芒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齐应海、扎多等县委领导深入活动现场检查指导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意见。群众参与度高,说明群众了解法律遵从法律的意愿非常强烈。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借助集中法治宣传这个平台,让群众及时了解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到依法维护权利,做到懂法用法,遇事找法,让法治精神更好地扎根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