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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脱贫攻坚蹄急步稳

2018-07-20 12:0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本报讯   自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实施以来,昌都市严格落实“地市直管、县抓落实、乡镇专干”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认识,全员参与、超常谋划、高位推动,将党中央和区党委各项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压实市级直管责任。及时调整充实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长的脱贫攻坚指挥部,具体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沟通衔接、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并及时研究部署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同时,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脱贫责任制,在市、县、乡层层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领导体系和指挥体系。
    压实县(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县(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内容,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制度,加强对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帮助。同时,强化县(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按照每个乡(镇)配备2名扶贫专干原则,选优配强乡村干部队伍,重点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
    压实乡(镇)专干责任。在建立各乡(镇)领导包片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扶贫专干职能作用,及时帮助村(居)因地制宜选好扶贫项目,因人因户制定帮扶措施,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推进“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协调解决贫困村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按期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