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昂青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原昌都县)昂青银多金属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使广大公众了解本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同时得到广大群众对工程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1 建设项目概要
西藏昂青矿业有限公司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原昌都县)昂青银多金属矿采选工程位于卡若区(原昌都县)妥坝乡,采选规模30万t/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露天采场、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平硐工业场地、排土场一个、尾矿库一个以及炸药库、生活区等。矿山总的服务年限为22a,前期1~7a采用露天开采,后期7~22a转为地下开采。项目主要产品为硫化银铅精矿、氧化银铅精矿、锌精矿。
2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以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源以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矿山露天开采穿孔、爆破、铲装、运输、移动破碎站等作业会产生粉尘,爆破时,除产生粉尘外还有CO、NO
x等废气产生;矿山井下开采时废气主要来自井下通风的含尘废气;项目选矿厂粗碎车间破碎机上部及下部落料口、筛分车间筛分机及筛上物、筛下物胶带下料口均有粉尘产生,中细碎车间皮带落料仓及圆锥破碎机的上下部、磨浮车间的粉矿仓及其下部振动给料系统等也有粉尘产生;采选矿项目物料运输主要通过汽车运输,车辆进出场地、装卸料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尾矿库干滩也会产生一定扬尘;项目后期充填站运行过程中在搅拌桶及水泥仓顶会有粉尘产生。
项目营运期露天采场废气主要控制措施包括穿孔凿岩的牙轮钻采用先进的干式除尘方式,爆破后爆堆采用集中洒水抑尘,采剥工作面和运矿道路采用洒水车降尘,溜井放矿处、皮带给料机卸矿点等设喷雾洒水降尘。地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和洒水降尘,选厂废气在相应粉尘产生点设置通风除尘系统收尘,充填站搅拌桶和水泥仓粉尘经过除尘系统除尘后由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源以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污染源包括:采场废水、选矿废水、废石场淋溶水、工业场地雨水、生活污水以及机修废水。
项目前期露采涌水由露天坑底(4680m)扬送至封闭圈(4710m)地表附近的絮凝沉淀池,经沉淀后一部分扬送至采场生产高位水池,自流回用于爆堆及道路洒水,剩余的水自流至选厂生产高位水池。后期地采涌水自流至4640m平硐口附近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一部分扬送至采场生产高位水池,回用于湿式凿岩,剩余的水一部分扬送至选厂生产高位水池,其余达标外排,最大排放量1100m
3/d;前期露采时,选矿废水随尾矿自流至尾矿库,沉淀澄清后回用于生产。后期地采时,选矿废水随充填站旋流分级的细尾砂自流至尾矿库,沉淀澄清后回用于选矿生产;其余部分选矿废水经过尾矿充填站旋流分级后随粗尾砂用于井下充填,充填尾矿的少量井下溢出水与矿坑涌水一起通过坑口排出地表,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机修车间生产污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随尾矿一起自流至至尾矿库,沉淀澄清后回用于选矿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就地排放;矿区气候干燥,蒸发量大,正常天气废石场不产生废水,只有雨季时才形成废石淋溶水,设计在废石场四周设置浆砌块石截水沟,将场外地表汇水引入下游;在废石场坡脚设置大块石排渗基础,废石淋溶水排入其下游尾矿库,供选矿厂生产用水不外排。
(3)固废污染源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采场剥离的废石,选矿厂排弃的尾矿,生活区排弃的生活垃圾。
矿山基建废石除了用于筑坝外,其余集中堆放在排土场内,露采废石送排土场堆存,排土场将设置挡石坝和截排洪设施,确保排土场的安全。地采正常生产期的废石约50%充填井下,其余送露天坑堆存;前期露采尾矿送尾矿库堆存;后期地采尾矿提升至充填站立式砂仓,经过尾矿充填站旋流分级后,粗尾矿用于井下充填采空区,细尾矿自流至尾矿库堆存,整个尾矿库库区设置土工膜防渗层,投产运行期随着尾砂的堆高逐步铺设土工膜。库区设有库内与库外排洪系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县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矿山开采噪声主要为爆破噪声,空压机、凿岩机等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选矿车间的噪声源主要有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浮选机等设备。
项目空压机噪声属于空气动力性噪声,项目主要通过设置专门的空压机房进行隔声,并在空气进出口加装消声器等。对于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等固定噪声源,项目主要是在满足设计作业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
为控制噪声影响,需加强操作人员的个体防护,如配备隔声耳罩、耳塞等。
(5)生态破坏及其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造成土地占用、植被破坏、生物量减少,并在局部地段加大土壤侵蚀效应。尤其是对原本脆弱的高山草甸生态系统,一旦破坏之后自然恢复过程缓慢,其直接导致地表长期裸露,加剧区域内的水土流失,导致生态环境出现一定程度的退化;同时工程占用一定野生动物生境,并产生一定的生境阻隔效应;施工、营运噪声将对区内野生动物生活造成干扰。
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合理的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充分利用区域内自然地形地貌,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减小对植被的破坏面积;减少挖方、填方量,尽量做到工程自身土石方平衡,减少水土流失量;施工过程中根据地形条件,在各工业场地、排土场、尾矿库等地修筑挡土墙、截排水沟等水保设施,减缓项目水土流失;在场地施工、矿山开拓时,将原有表土有序地挖起,收集到表土专用堆存区堆放,并对表土堆存区周围采用土袋防护或废石堆砌进行围挡,堆土表面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或临时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在开展复垦工作时,将表土有序回填,使高原上十分珍贵的表层腐殖土得以保存和利用,提高植被恢复成功率;工业场地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对可以进行植被恢复的场地覆盖表土,选择抗寒、抗旱的乡土牧草种进行绿化;施工前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现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运矿道路均沿山而行,车辆严格沿施工道路行驶,禁止下道行驶,加强运输道路的日常维护,保持边坡稳定、排水顺畅,出现道路病害应及时治理,以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同时对沿线自然水流形态应予以保护,应保证不淤、不堵、不漏、不留工程隐患,路基不堵塞、不阻隔自然水流;加强人员管理,严禁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督查施工及营运期间人员自觉遵守相应环境保护规范;项目营运期满后根据适地适树原则,对排土场、露天矿坑以及尾矿库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草种选择具备抗寒、抗旱、耐瘠薄、根系发达的乡土树种,草种选用乡土种混合撒播。流石滩植被及其它不可人工栽培的高山植被则需较长的时间自然恢复。按照以上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可使项目区周围恢复到与原来区域结构相似的生态环境。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的重点为尾矿库和排土场,露天采场、炸药库、油库和尾矿输送管道的事故环境风险。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评价提出了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主要有以下几点:
1)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对坝体垂直水平位移、库区水位、库区影像实时监测,对超警戒水位实行报警,利用现代电子、信息、通信及计算机技术,实现对尾矿库监测指标数据实时、自动、连续采集、传输、管理及分析监测。在线系统的运行能够为尾矿库日常安全管理及尾矿库安全运行提供服务,全面提升尾矿库安全监管和日常管理水平,增强对尾矿库危险的预警响应能力,建立风险综合评判方法。本项目尾矿库尾矿库库区布置全面的人工和在线监测系统,两者相互验证,时刻监控尾矿库运行情况。根据尾矿库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可能诱发垮坝的各种风险,并做好应急预案,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
2)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根据规范要求和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爆破作业操作制度和要求并严格贯彻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详细的《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对炸药及爆破器材安全运输制度、储存保管制度、发放清退制度、销毁处理制度以及相关管理奖惩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
3)完成采矿后,排土场按规定进行生态恢复和封场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在排土场场设置实时监测设备,对各项安全稳定性参数进行监控预警。
4)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堆筑,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安全设施的尺寸、结构等各项参数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如施工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后再行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的高低进行严格的监督,以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3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西藏昂青矿业有限公司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原昌都县)昂青银多金属矿采选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相关规划,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在建设和营运阶段采取设计和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本工程建设时,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有关的环保法规,切实做好工程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4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关心本工程建设的公众想对本工程的建设及环境影响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众可下载报告书简本,查阅日期为网上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5 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工程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受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影响的周围的村庄的居民以及相关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员。同时也欢迎其他所有关心本工程建设的人民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6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形式是填写《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原昌都县)昂青银多金属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个人(团体)意见调查表》(见附件),此外还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发表自己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本《调查表》可以下载和复印。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西藏昂青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0895-4822567
环评单位名称: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31-84397146
传真:0731-82562158
E-mail:0731-2562158@163.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199号 邮编:410011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公众参与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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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环评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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