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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西藏省道203线昌都嘎马(青藏界)至柴维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2016-04-18 12:41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点击: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昌都市交通运输局拟建的“昌都市西藏省道203线昌都嘎马(青藏界)至柴维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西藏省道203线昌都嘎马(青藏界)至柴维公路工程
2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拟建于昌都市,起点位于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鸟东村西北两公里处,终点位于折恩多大桥桥头,线路总长85.339 公里,其中利用果多电站进场公路4.036 公里。江西林场支线路线全长17.898 公里,嘎玛乡支线全长2.072km。新建大桥731m/4座,隧道900m/2座,总投资119946.119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泽仁多登       电话:13628958884
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邮编:850000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东冠         电   话:13668107063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邮编:750004           
电子邮件:1148912703@qq.com
四、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整理,环评报告书编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外业踏勘:(1)工程查勘(2)项目区周边区域自然状况调查(3)社会经济状况调查(4)资料购置(5)工作协调;
内业工作:(1)资料归纳整理(2)工程概况(3)工程分析(4)现状分析(5)声环境影响评价(6)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7)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评价(8)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9)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10)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1)图件编绘、报告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昌都市交通运输局西藏省道203线昌都嘎马(青藏界)至柴维公路工程”的态度和看法,对其开发建设及建成后的环境保护等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七、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昌都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