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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物价局关于召开昌都镇水价调整 听证会

2014-07-03 10:30 来源:昌都地委外宣办 点击: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的规定,经昌都地区行署同意,我局拟于近期召开昌都镇水价调整听证会,对昌都镇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听证,广泛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办法。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20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和与定价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序号 参加人身份 名额(人) 产生方式
1 消费者 8 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或由各居委会推荐
2 经营者 2 由地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派人参加
3 利益相关方 2 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或由相关部门推荐
4 人大代表 1 由地区物价局委托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5 政协委员 1 由地区物价局委托市政协办公室推荐
6 政府有关
部门人员
5 由地区物价局委托地区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国资委、法制办各推荐1名
7 社会组织人员 1 由消费者协会推荐1名人员参加
  合计 20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6名,采取自愿报名和按报名顺序方式选取。
(三)新闻媒体参加人员
  各新闻媒体由地区物价局邀请参加或自愿报名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地反映意见;
  (三)关注和关心水价改革,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五)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六)具有当地户口(专家学者除外)并符合相应的身份要求。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四、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时间:2014年7月5 日-7月14 日,报名者可前往地区物价局。地址:地区新客运站4楼401室;联系人:刁成毅,电话:0895-4821971,483048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