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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召开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会议

2014-03-12 09:42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11月20日,地区在党政会议中心召开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粮食工作专员(市长)负责制座谈会和全区粮食工作会议及地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地委副书记胡奇明主持会议,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李迎春就地县粮食部门如何贯彻落实《昌都地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作了讲话。
  李迎春指出,粮食生产和流通事关昌都地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好全区粮食工作会精神,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11县要加大形势与政策宣传力度,把粮食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工作县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做到地县政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粮食工作首长负责制落到实处。要加强对粮食流通工作的监督指导,经常听取粮食工作汇报,深入粮食工作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努力做到对粮食工作情况心中有数。要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不断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本地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李迎春强调,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是粮食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的任务,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发改委要加强协调督导,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汇报,做好粮食企业改革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履行好粮食行政执法督管工作职责;财政部门要保证粮食各项资金的到位,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加强粮食资产的监管。农业银行要保证储备粮和政府宏观调控粮食贷款资金的供应;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国有粮食企业职工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昌都 地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昌都做出新的贡献。
  会上,李迎春与11县副县长签订了《移交协议书》,地区粮食局领导与11县粮食局签订《昌都地区储备粮管理责任书》,地区政协副主席、地区发改委主任卢立平作了会议总结。11县副县长、财政局长、粮食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和地(中、区)直相关门部领导参加了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