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2:32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是《食品安全法》赋予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掌握食品生产安全状况的重要基础,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必要技术手段。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昌都地区质监局立即对风险监测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近日,昌都地区质监局派出两名执法人员对卡若区清油加工厂、金米酒厂、西藏昌都高原红饮品有限公司和卡若区糌粑加工厂开展了风险监测工作,各抽取样品一个,并及时将抽取的样品送往自治区质检所进行检验。
在风险监测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要切实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担负起食品安全生产的重任,要把好质量关、厂门关,把严原辅料采购关等,并强调一定要重视质量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地委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