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2:25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今年以来,昌都地区水利局坚持“四重”并举,以项目规划、选点、设计、施工、管理等环节为重点,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新措施。
一是重规划。在工程规划期间对全地区农村人口进行了一次彻底的调查摸底,了解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项目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重民意。在项目选点时,严格按照“特困优先、集中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工程布局;对工程点的水源状况进行调查,提高工程水源保证率;积极推进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增加农牧民收入。
三是重实效。利用电视、宣传栏等方式,认真开展“县级公示”工作;积极做好安居工程用水配套工作,安居工程修到哪里,饮水安全工程就及时配套到哪里。
四是重管理。在工程建设期间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规模施工,加强工程巡回监理制度,提高工程质量。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制度,制定并下发了《昌都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办法》(试行),我地区所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均指定专人管理,工程点实行水费征收制度,部分乡镇、村采用“民主管理”方式,建立用水户协会组织,实现了受益户自建、自管、自用的目标。
据悉,2011年自治区下拨昌都地区农村饮水资金6810万元,计划解决60690人及4658名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截止10月中旬,已累计完成投资5300万元,解决43368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余工程计划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地委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