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0:52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做好虫草采挖、春季牧场搬迁过程中的虫草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察雅县积极采取多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局势的持续稳定。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在虫草采挖季节还没有到来前,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安排部署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立了以县主要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察雅县2008年开展虫草资源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包部门制度,把工作做在前头,建立了资源纠纷信息台帐和报告制度,对排查出资源纠纷按成因、发生地点、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主要诉求、事态发展预测、组织调处工作情况等要素等级造册,建立台帐,实行动态华跟踪管理;二是明确责任、采取措施。3月份以来,我县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虫草采挖期间维护稳定工作,学习传达了《西藏自治区虫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和《察雅县虫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两个暂行办法译成藏文发放到各乡(镇)、村居委会,使广大农牧民了解自治区政府和县委、县府对加强虫草采集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使农牧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有序采集资源。县委、县府还与13个乡(镇)签订了《察雅县虫草管理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察雅县2008年开展虫草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三是设立检查站及临时警务区,加强维稳工作。从政法各部门抽调精干警力在重点乡(镇)成立临时警务区和流动警务区,开展法制宣传、矛盾纠纷排查、治安防控等工作,并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设立了2个检查站,阻止、劝返外县籍人员来我县采挖虫草,并对我县人员进入虫草采集区域进行治安、交通检查,有效遏制交通事故、一般治安案件的发生。目前,检查站已成功拦阻、劝返外地到我县采挖虫草人员近2000人,有效消除了治安隐患,预防了资源纠纷的发生;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县委县府明确要求,调处工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和按照政策办事,严禁召开群众大会处理资源纠纷,坚持讲情、讲理、讲法,实行地方党委、政府负总责,归口办理,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对因调处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五是突出重点,抓好重点资源纠纷的化解工作。按照”提早排查、排查到位、调处到位、防控到位和宣传到位“的工作目标,下大力气,深入开展预防纠纷的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容易发生资源纠纷的地方,适时派出工作组,到实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资源纠纷发生的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