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察雅县人民法院不断增强调解能力,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调解结案率从2005年的45%提升至2007年的84.2%。今年1至5月,察雅县法院共收到案件17件,已审结的14件案件全部通过调解结案,调解率达到100%(均包含撤诉),案件结案平均用时14.6天,为维护一方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察雅县人民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做好诉讼调解是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体现,察雅县法院始终坚持具体案情与创新调解方式相结合,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把握好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时机,力争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促进和谐的目的,逐步形成了“主动调解、善于调解、有效调解”的良性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 扎巴旺青)
新闻来源:
《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2008年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