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0:41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落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加快昌都地区“十一五”期间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在地委行署、国家交通部综合规划司以及自治区交通厅的高度重视下,2009年8月7日交通部科学研究院在拉萨召开了昌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部省联合审查会,经过国家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和昌都地区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的审查,昌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通过了部省联合会议的审查。标志着昌都被列为全国179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之一。
昌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包括一个国家A级客运枢纽和二个国家A级货运枢纽。总体规划的通过必将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昌都的地理、区位优势,极大的促进昌都地区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从而促进昌都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地区交通局将根据昌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加强与国家交通部综合规划司、自治区交通厅的联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投资, 使昌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早日实施,早日建成。
地区交通局 地委宣传部(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