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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投资的产业领域

2014-03-15 17:13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一)特色支柱产业
  旅游业— 旅游人文资源,自然资源开发与利用,旅游精品路线开发,旅游景点、景区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旅游纪念品开发与生产,旅游食品开发与生产,民族文化旅游、特种旅游和专业旅游经营,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公司的建设与经营;
  藏医藏药业— 藏药材种植、养植、经营;种植基地建设,藏药剂型改造,新藏药研发,藏药保健营养品开发与生产;
  矿产业— 地质勘察,矿产资源开采、加工;
  建筑建材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开发,新型建筑材料开发与应用;
  民族手工业— 藏式卡垫、氆氇、围裙、家具、手工艺品加工制作,民族服饰加工生产;
  高原特色产品和绿色食(饮)品业— 青稞食(饮)品、野生菌类、红景天、杜鹃花等特色生物产品研发,油菜、青稞、玉米、酥油、牛羊肉、储藏及加工、乳制品生产、生物饲料、蛋白饲料的开发与生产,青稞酒、葡萄酒、保健酒、藏白酒等高原特色酒类开发与生产;
  (二)农牧林产业
  农业— 高原生态农业、节水农业、中低产农田改造,蔬菜、水果、茶叶等无公害栽培技术及产品系列化开发与生产,果树、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新技术、新品种(转基因品种除外)开发与生产,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与经营,农作物秸杆还田及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
  畜牧业— 羊毛(绒)、牦牛绒分梳、羊毛、羊绒、牛绒纺织品生产,猪、牛、羊蓝湿皮新技术加工,皮革加工整饰新技术,少数民族皮革制品加工,引进优质草种,引进先进技术改良牲畜品种;
  林业— 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林下良种引进,速生丰产林营造,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荒漠化防治, 生态经济林种植加工;
(三)水利、交通、能源、通讯、市政建设等基础设施       水利— 小水电站建设与经营,矿泉水的开发与经营;
  交通— 地方公路、桥梁、汽车运输;
 
 能源— 江河、湖泊水能资源开发,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节约能源技术开发;
  通讯— 各类通讯网、站(只限内资)的建设与经营,通讯网络技术;
  市政建设— 小城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给排水、供气、供热建设和经营,城镇公益性娱乐设施建设,城镇文化设施(图书馆、生态园、会展中心)建设、经营,普通住宅开发建设,城镇住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商品住宅、物业管理;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退耕还林(草)工程,高原动植物保护,高原植被、湖泊、河流以及原始森林等自然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治理、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监测和治理技术,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
  (四)社会服务业
  信息咨询、会计、法律、资产评估、审计、商标注册、招投标等代理业务,社会中介服务,人才交流服务,社区服务。
  (五)卫生、教育和社会福利业
  开办医疗机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农牧区敬老院等社会福利事业,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
  (六)贸易业务及批发零售业
  商品交易、直销、邮购、网上销售、特许经营、委托经营、销售代理、商业管理等各类商业公司,开办货物租赁公司,开办货运、广告等代理公司,开办成品油批发及加油站建设、经营,开办对外贸易公司。
  (七)文化产业
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零售,分销音像制品(除电影外),开办民族歌舞演出公司,开办文化传播公司。
  (八)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微电子技术、新材料、生物工程技术、软件开发、信息、节约能源开发技术。
  (九)收购、兼并、嫁接改造、托管、租赁地区内国有企业
  (十)兴建出口商品生产基地或加工企业
  (十一)兴办扶贫实体和开发项目
  (十二)“五荒”(荒地、荒山、荒坡、荒滩、荒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十三)经地区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需鼓励发展的产业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