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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行业一季度累计发放农牧业贷款6.82亿元

2014-03-14 10:17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2008年以来,西藏银行业扎实做好支持“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截至3月底,西藏农牧业贷款余额已占西藏金融机构贷款比重的20.4%,一季度累计发放农牧业贷款6.82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发放0.69亿元。

    为全面支持“三农”工作,西藏银行业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认真做好农牧户小额信贷工作。引导农行西藏分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继续做好农牧户贷款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农牧民群众的资金需求。截至3月底,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3.96%;“钻石、金、银、铜卡”贷款证已覆盖西藏88.63%的农牧户。

    二是扎实推进信贷扶贫工作。进一步用好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根据西藏实际,继续贯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继续做好信贷扶贫工作。截至3月底,扶贫贴息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1.08%。

    三是支持自治区确立的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帮助贫困农牧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通过合同或协议能带动一户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富裕户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资金需求,积极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予以支持。对通过订单或合同收购农牧民的原材料或民族手工业产品的,并能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的自产出口创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市场流通企业的流动资金以及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予以支持。截至3月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贷款余额为5.20亿元。

    四是继续支持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在充分考虑农牧户偿贷能力的前提下,引导、督促农行西藏分行加大对农牧民用于安居工程建设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的支持力度。截至3月底,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比年初增长4.26%,比去年同期多发放0.11亿元。

    五是创新农牧区信贷方式,解决农牧民群众因生产、经营需要而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的资金需求。对农牧民用于建筑业、种植业、旅游业、养殖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的多种经营资金需求,逐步探索实行动产质押、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为农牧户提供担保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鼓励劳务输出,做好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农牧民增加现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