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2 09:59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中共昌都地委办公室 昌都地区行署办公室
关于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表示深切哀悼的紧急通知
各县委、县府,地(中、区)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公告》精神,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经昌都地委、行署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委、行署大院机关单位由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牵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5月19日下午13:50分到行署办公楼前广场集合,于14:28分集体向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默哀3分钟。公安干警由地区公安处负责组织,学校由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其他各单位由主要领导负责组织,企事业各单位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于5月19日下午14:28分向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默哀3分钟。默哀时,各单位人员应着装庄重。
二、各单位车辆由各单位负责通知,出租车司机由地区运管处负责通知,5月19日下午14:28分全部停止行驶,原地鸣笛3分钟,向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表示深切哀悼;个体工商户由地区工商局负责通知,于5月19日下午14:28分向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默哀3分钟。娱乐场所由地区文化局、地区公安处、地区工商局牵头负责通知各娱乐场所5月19日至21日期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三、地委宣传部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四、各县要根据国务院和地委、行署的要求,组织好干部职工尤其是街道社区干部群众向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默哀3分钟的哀悼活动。
中共昌都地委办公室
昌都地区行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