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1:14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一、加强了藏语文工作部门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了保证藏语文工作的正常开展,1956 年自治区筹委会办公厅秘书组配备了专职翻译人员,1961 年成立了编译室,“文革”期间全区翻译机构相继撤销,翻译人员也调离翻译工作岗位,区编译室和秘书处等合并为文编处,领导讲话、报告、材料大多只用一种文字。粉碎“四人帮”后,1979 年6月恢复并成立了自治区编译处和各地市编译机构。1985 年3月根据中发〔1984 〕6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在原有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编译处和各地市编译科的基础上,成立了正厅级建制的自治区编译局,将各地市编译科升格为正处级建制,并相继成立了各县翻译科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的编译处,配备了相应的人员编制。目前全区共有85个翻译单位;1988 年成立了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现更名为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历来由自治区主席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担任,下设正厅级办公室。其后各地市和部分县成立了藏语文工作领导机构;1993 年经自治区批准,成立了西藏自治区翻译工作者协会,随后又先后成立了拉萨、日喀则、山南和那曲、昌都地区的翻译工作者协会。
目前,西藏专门从事各类翻译和藏语文工作的人员近1000人,其中译审、副译审50人,翻译148人,助理翻译113人。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的翻译量为5000多万字。
二、加强了藏语文的法制化建设1961 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对在藏干部明确要求:“凡是适宜留藏工作的要留下来长期工作,培养提高,并且坚决组织他们学习藏语藏文,五十岁以下的干部一定要学会使用(也要帮助藏族干部学好汉语文),为长期建设西藏努力奋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批转了西藏自治区党委《关于汉族干部、职工学习藏语文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6个文件,对藏语文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作了多次反复强调,对藏汉族干部、职工学习藏语文和机关单位行文使用藏文作了具体要求和规定。与此同时,为了使依法治理藏语文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7 年7月9日,自治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共16条;1988 年10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共13章61条;2002 年5月22日,自治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颁布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共19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在修订《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2001 年11月16日,拉萨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拉萨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试行)》。
三、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一)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凡下发到县级以下的文件、材料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及其他宣传材料都译成藏文,并尽可能地做到与汉文同步下达。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召开的大型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全部材料或主要文件材料大都有藏汉两种文本,基本上保证了中央及区党委的重要精神在广大群众中的宣传和贯彻。区党委十分重视《西藏通讯》藏文版的翻译发行工作。1999 年初,中央办公厅正式发行《中办通讯》汉文版后,区党委决定在原有的《西藏通讯》藏文版的基础上吸收《中办通讯》有关内容和区党委的重要文件,由季刊改为月刊,由自治区编译局负责翻译,及时把党中央及区党委的决策和指示传送到基层,用以指导基层工作,至今已发行近60期;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主办的月刊《西藏纪检监察》多年来坚持出藏文版,至今已出144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刊《西藏人大》坚持藏汉两种文版,将我区地方性法规和人代会的重要材料及时汇编成册分发给全区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含盖国务院文件、自治区政府重要决定和领导讲话等的《西藏政报》藏文版(月刊)已于2004 年正式出版发行。自治区政协主办的《文件汇编》(2002 年开始出版)和《文史资料》,2004 年开始出版藏文版,至今分别出版发行了3期和24期。
(二)藏语文在新闻媒体中得到广泛应用。
西藏日报社坚持办好藏文报,重视藏文版《西藏日报》的编发工作。藏文版《西藏日报》有一个版面是直接用藏文编写,有时还能达到两个版面,重要新闻稿件均能在当日或次日见报。《西藏日报》藏文版从2002 年7月31日起正式扩版,使每周的藏文报从28个版面增加到36个版。每日发行1.6万份藏文报。多年来,西藏日报社不断加强对藏文采编人员的培养,形成了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藏文采编译队伍,《西藏日报》藏文编辑部现有55人,其中21人从事翻译工作,34人从事编辑工作,通讯员也在百人左右。西藏日报社投资建立了计算机藏文版系统,不但提高了办报质量,还为传播现代信息创造了良好的条件;1997 年,西藏日报社藏文编辑部还创办了藏文版杂志《致富之友》,为广大藏族农牧民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科技知识,掌握致富经验和方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998 年,全国的藏文报召开了协作会议,为加强协作,提高藏文报办报质量,推动藏文新闻术语标准化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目前,西藏人民广播电台所有对内、对外的藏语节目和文艺专题节目全部实现了主持人形式,藏语编播系统基本做到了节目栏目化和采、编、译、播一体化。2000 年,对农牧区广播节目中又增加了9个藏语栏目;在“对国外藏族同胞广播”中开设了《故乡话题》等四个藏语栏目,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2001 年10月1日正式开办了两个多小时的康巴语藏语广播。目前,西藏台共开办了20个藏语节目,藏语综合频道每天播音达21小时,康巴语播音时间每天已达16小时05分,并且做到了重大新闻与汉语同步播出。年编播能力达到1800 小时,比1978 年增加了一倍,广播覆盖率由1987 年的81%提高到目前的87%。
西藏电视台1985 年成立以来,始终重视和坚持藏语节目的制作和播放,除办好新闻性、服务性节目和做好电视片译制工作外,还定期地播出藏语专题节目,藏语影视剧的译播深受农牧民群众和城镇居民的欢迎。电视台每年举办的藏历年文艺晚会,以及“三下乡”等以藏语为主的节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电视译制工作成绩显著,电视剧译制量已达120小时。1999 年10月1日,藏语电视频道正式上星,结束了我区没有藏语电视频道的历史。2003 年西藏卫视藏语频道顺利落地尼泊尔。藏语卫视频道的开通,使西藏全区,特别是阿里等边远地区和边境地区,以及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省的广大藏语观众都能收视到较多的藏语节目,达到了很高的收视率。目前藏语电视栏目有20个,每天播出时间达18个小时,电视覆盖率达到81.7%。
(三)教育、科技部门贯彻“科教兴藏”战略,重视藏语文教学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双语教学体系,不断提高藏语文课的教学质量,科技部门积极推广科技知识。
1、在学习藏语文,提高藏族人民文化素质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1959 年民改以前,全区文盲率高达95%以上。1959 年以后,广大劳动人民得到了学习的机会,藏族人民受教育的面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西藏有高校4所,中师1所,中等职业学校9所,中学105所(其中高级中学9所,完全中学96所),小学892所,教学点2020 个。各级各类在校生453382 人,其中研究生59人,普通本科生10409 人,中职(中师)6718 人,高中生22076 人,初中生92060 人,小学生322060 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7.2%。全区教职工27708 人,其中专任教师21538 人,少数民族教师16225 人,占专任师资的75.33%。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现有藏文专任教师10927 人,其中高校有64人,中专藏文教师60人,中学藏文教师603人,小学藏文教师12752 人。自治区通过办夜校和成人学校开展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青壮年文盲率由1987 年的85%下降到现在的30%以下。
2、自治区教育厅认真贯彻中央历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积极探索研究建立和完善双语教学体系,同时始终把藏语文课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课和基本的教学用语,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藏语文课的教学质量。目前,农牧区和城镇部分小学把藏文作为母语,实行藏汉文同步教学,其他课程用藏语授课;中学阶段坚持从实际出发,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在用藏语授课的同时也得用汉语文授课,并坚持在内地西藏中学开设藏语文课。现在全区中学共有藏语授课班102个,另有部分中学的部分课程也用藏语授课。自1989 年起,西藏大学连续开办初中藏语授课师资班,到目前为止,共培养了1438 名初中藏语文授课教师,并完成了19门藏文教材的编写改写工作。近年来,为解决我区基层文秘和翻译人才短缺问题,西藏大学举办了以汉族生源为主的双语兼通行政管理本科班5个、招收165名学生,大专翻译专科班2个、招收60名学生。自治区教材编译中心的藏文教材编译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已编译完成了从小学到高中共16门学科的181种课本、122种教学参考书和16种教学大纲。编译审定了政治、物理、数学、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体育等8种专业术语的汉藏对照词典,共收录12万多条名词术语。组织翻译了55种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图书,发行约55万册。另外还制作了大量藏语教学资料、图片等。
3、自治区科技厅和科协积极办好藏文版的《西藏科技报》,并把原来的旬报改为周报,1998 年又扩大了发行量。为了向我区广大农牧民群众传播科学种田、科学养畜、科学防治疾病等实用科技知识,他们先后编译出版和发行了各种藏文科普图书108种,录制下发了一批介绍农牧业先进技术的藏语电视宣传片。2000 年投资协助北京民族出版社出版了图文并貌的藏文《少儿科学读物》,而且每年在《西藏日报》藏文版上开设农村科普栏目,在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和西藏电视台藏语频道中开办了《空中学校》和《科技长廊》等节目。
(四)司法机关在执法、法制宣传等工作中注重藏语文的使用,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我区的实际,对藏文的人民来信、申诉、控告、检举均与汉文同等对待受理,答复均使用两种文字,有关业务的专用司法文书均已译成藏文,并以两种文字印制。近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编译出版了14万字的藏文《法律常用知识问答》、《国家赔偿法问答》、《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与罪行对照》等法律读本,先后收集译编了近2000 条法律术语下发基层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专人编译的《法律法规汉藏对照词典》,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审定,已于2002 正式出版发行。区司法厅和区普法办编译出版了120多万字的藏文《常用法律读本》上、下两册。
(五)邮政、通信等服务行业始终重视藏语文的学习和使用,方便了广大藏族群众牞同时也促进了行业自身的发展。自治区邮政局和电信局要求邮电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业务范围内的藏汉两种用语,1990 年开始至今坚持翻译《西藏邮电牗信息简报牘》300 多期,改变了只有汉文简报的状况。邮电宣传材料、挂图、横幅及营业场所的所用标记和电信业务用语均使用两种语言文字,并出版发行了《邮电汉藏对照词典》,开辟了藏文电报和藏语寻呼台服务项目,方便了广大藏族群众,促进了我区邮政、通信事业的发展。
(六)文化、出版部门重视藏语文的学习和使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自治区文化艺术系统也很重视藏语文的使用,积极培养以藏族为主的文学艺术人才。目前,我区出版的藏文文学艺术刊物已发展到5种,其中《西藏文艺》和《邦锦梅朵》两个刊物,已出版100多期。中长篇藏文小说及文学创作集出版了30多部。西藏社科院主办的集西藏历史、文化、经济、古籍研究等为一体的《西藏研究》藏汉文版在国内外已享有较高声誉,自创刊至今藏文版已经出版发行92期。先后创作出版了3本藏文作品选集和10多本藏文小说,完成了音乐、舞蹈、美术三大集成的收集整理工作。全区各专业文艺团体,结合科技、卫生、文艺“三下乡”活动,精心编排了许多小品、相声,并用藏语表演,受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
出版部门除保证中小学课本的出版外,也很重视藏文版图书的出版,近年来,共出版藏文图书441种,许多高质量的藏文图书还在国内外获奖。同时,坚持翻译出版由中宣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的《半月谈》杂志,藏文版《半月谈》创刊9年来至今已出版发行231期、90多万册,其中向我区基层乡镇党委、政府免费赠送达60多万册。目前,我区正式出版发行的藏文报刊杂志已达22种,其中藏文报8种,藏文期刊14种,自1980 年至2001 年藏文期刊共出版1176 期,5183200 册,平均每星期出版4407 册。
(七)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我区从1993 年开始研制藏文编码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经过藏语文、计算机、信息技术标准专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研制藏文编码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最终方案的任务,并经过国际标准组织的多道严格的程序和数轮投票,于1997 年获得顺利通过,使藏文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字中成为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获得全球信息高速公路通行证的文字。同时国家已正式公布了《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藏文编码字符集—基本集》和《藏文编码字符集点阵字型第一部分—白体》两项国家标准。
着手开展了研制《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藏文编码字符集—扩充集》国家标准和藏文琼体点阵字型国家标准工作,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已拿出方案,并经专家多次审定和藏文信息技术国家标准工作组的三次会议研究,已获得通过,年底前可以完成国家标准的正式报批工作。与此同时,我们开展了藏文软件的研制工作,已拿出我区藏文软件开发总体方案,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2003 年,我区与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签订了合作开发《基于L inux 的跨平台藏文信息处理系统》的协议,研制工作进展顺利,有望今年年底前正式发布产品。2004 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信息产业部签订了《关于藏文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合作协议》,此协议涉及九个方面基础性项目,有关具体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以上标准的研制和藏文软件开发项目的启动,使藏文标准化工作和藏文软件开发工作将实现重大突破。
从1995 年开始,我区着手开展《藏语术语标准化工作的一般原则与方法》的研究制定工作,确定理论原则。近几年我们加大了新词术语的审定和统一工作的力度,先后召开了多次有各行各业专家参加的研讨会,审定统一了3000 余条有关市场经济和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藏文术语,并以活页形式下发区内各地市编译机构和区直新闻等有关单位,发送到五省区民语委、院校和内地有关部门,而且刊登在《藏语文工作》上,以便达到藏文新词术语在使用上的统一;去年以来,我们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作,审定了近6万条科技术语;今年,为适应藏文软件开发工作的需要,我们翻译审定了8000 多条计算机界面术语。
近年来,我区社会用字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1999 年以来,围绕多项大型庆典活动,全区各级藏语委办与工商、税务、城管等有关部门联合,对以拉萨市等城镇为重点的全区各地市普遍开展了数次社会用字大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纠正了大量的社会用字混乱现象,使我区的社会用字走上了规范、美观、整洁的轨道,显示了我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仅2003 年为例,拉萨、山南、阿里、林芝等地共检查6776 处,其中合格的有4382 个,不合格的2364 个,彻底纠正的2364 个。
(八)藏文古籍抢救、整理、出版工作成绩显著。
藏文古籍是藏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积累的丰富多彩、独具雪域文化个性特点的传世精品和绝代佳作,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卷帙浩繁、种类众多、门类齐全,分布之广,可称得上浩如烟海。其数量之巨,在我国少数民族古籍中当居首位。抢救、整理、出版藏文古籍,弘扬藏民族优秀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江泽民同志指出:“整理出版古籍,继承祖国优秀文化遗产,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古籍的整理出版工作。1984 年国办发30号文件批转了国家民委关于抢救、整理民族古籍的请示报告,进一步强调了民族古籍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确定了这项工作的方针政策。1997 年国家民委启动了《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这一宏大的民族文化工程,这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把抢救、整理、出版藏文古籍工作当作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功德无量的工作,当作科学继承和健康发展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锻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团结和西藏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大事来抓,他们克服经费严重不足等各种困难,已抢救、整理、出版藏文古籍261部,近1亿3千多万字。从1999 年开始开展《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藏族卷〉西藏分卷》的填卡、编目、编纂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录条目10500 张,完成《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藏族卷〉西藏分卷》第一部2566 个条目,第二部2621 个条目的审定出版工作,完成第三部3000 个条目的审定工作,第四部正在整理、编纂之中。以上这些全部工作约占整个古籍编目西藏分卷的8%左右,下一步古籍编目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九)翻译事业迅速发展。随着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各民族间的交往日益密切,藏文翻译任务越来越繁重,涉及的学科领域越来越多,对翻译质量和手段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自治区编译局、藏语委办和译协坚持举办翻译培训班,从1993 年开始,至今已举办10期,培训400人次;与此同时,各地区藏语委办也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了基层翻译人员。积极组织翻译学术研讨会,派员参加各种全国和国际性的翻译学术活动,1994 年在我区举办了全国第二次暨西藏首届藏语文翻译学术研讨会,先后派员参加了在北京、青海、甘肃、新疆等地举办的全国性的翻译学术研讨会和在澳大利亚、韩国等国举办的世界翻译大会和亚洲翻译论坛等翻译学术活动;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到翻译工作中,实现了翻译手段的现代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翻译工作者开阔了眼界,丰富了知识,翻译手段逐步实现微机化操作,翻译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目前,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办公厅的翻译室和各地市的编译室及部分县的翻译科室实现了微机化操作,自治区编译局还开通了局域网络。我区的翻译队伍担负着法律、新闻、公文、科技、教育、文学、医学、影视等多种学科领域的繁重翻译任务。翻译工作在我区各项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有力地促进了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