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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公布6起典型案例!

2024-06-19 09:27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昌都市市场监管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行为及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第二批)

为推动昌都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精准重拳出击,昌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起到“公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现公布2024年昌都市市场监管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行为及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案例一、昌都市某商贸公司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牛肉干案

2024年6月4日,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昌都某商贸公司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牛肉干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


2024年4月30日,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节前市场专项检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将原包装为“风干猪肉”的食品拆包改装为“风干牦牛肉”进行销售。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并依法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类乌齐县某平价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4年4月1日,类乌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类乌齐县某平价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2024年3月1日,类乌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学校周边市场主体食品安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存在待销售的过期食品。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并依法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昌都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昌都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范维护保养电梯案

2024年4月19日,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昌都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规范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2024年1月22日,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昌都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对昌都市某单位电梯从2024年1月4日至1月22日期间未进行维保的问题。监察人员现场对该企业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该公司维保的昌都市某单位两台电梯存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了未按规范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左贡县某大药房销售过期药品案

2024年3月21日,左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左贡县某大药房销售过期药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2024年2月7日,左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左贡县某大药房所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待销售的过期药品。经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类乌齐县某砂锅串串香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2024年4月18日,类乌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类乌齐县某砂锅串串香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2024年3月13日,类乌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县域内市场主体食品安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厨房冷藏柜中存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并依法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六、类乌齐县某店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4年4月8日,类乌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类乌齐县某店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2024年3月7日,类乌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县医院周边市场主体监督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货架上存放待销售一类医疗器械,该一类医疗器械已过期。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笔录》并依法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和保障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重点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守住“四个安全”底线,推动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