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8 09:45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昌都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本报记者央吉报道 9月12日至13日,昌都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开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贡秋江村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文昌、四郎多吉、罗松益西、公嘎泽仁、齐飞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祝正国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蔡家林列席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昌都市2015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昌都市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变化情况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巴桑旺堆同志辞去委员职务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伟同志辞去委员职务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进同志辞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刘忠宪、洛松达瓦、雷泽蓉等三位同志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的报告》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任命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报告》。会议还对《昌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贡秋江村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充分发挥立法在协调社会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群众最为关切、反应最为强烈的问题尽快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贡秋江村要求,各县乡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主席团)作为人大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肩负着承前继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使命,要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上开创新局面、实现新作为,必须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职能,推动人大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进展。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区党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各级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为推动昌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事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