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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族团结 构建和谐社会

2014-03-12 09:45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作了深刻的阐述,为我们在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西藏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位于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的前沿阵地。在西藏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努力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不仅关系到全区局势稳定,社会长治久安,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更是关系到党在西藏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关系到祖国统一、边防巩固。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历史和现实,国内和国外的大量事实都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没有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就没有社会安定团结,国家繁荣昌盛。”实践证明,在西藏这样重要的边疆民族地区,没有民族团结,就不可能有社会局势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不能有跨越式发展的大好局面。
  新形势下,在西藏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总原则,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基础,民族团结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根本保证。按照我们党所确定的民族工作路线,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促进民族团结对建设和谐西藏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建设和谐西藏的重要内容长抓不懈,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为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做出积极贡献。目前,西藏民族关系和睦,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为西藏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西藏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是党的民族政策在西藏的成功实践,来之不易,我们要加倍爱护。
  社会和谐是人类社会数千年的梦想和愿望,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根本特征,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建设和谐西藏,最根本的任务是要不断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当前,西藏社会经济领域中突出的问题仍然是发展。发展的问题是解决差距的问题,只有发展问题解决好了,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平等和和谐。建设和谐西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全区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借助中央关心、全国人民支援的强劲东风,加强民族团结,凝聚发展的力量,夯实发展的基础,不断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促进西藏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建设和谐西藏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建设和谐西藏的重要任务。要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配套法规,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尤其是要认真履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认真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各族干部之间的团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丰富民族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干部队伍,为西藏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