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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采取三大举措推动民生工作

2014-03-12 09:45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一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介绍和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促进形成政府促进就业,社会支持就业的良好局面。截止9月底,通过联合办班、委托办班等形式,举办城镇失业人员培训班27期,培训失业人员1454人次;举办各类农牧民技能培训班37期,培训农牧民1294人次。累计开发就业岗位1864个,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累计实现就业19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二是深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今年3月和9月开展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将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截止目前,全地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达到115户,参保职工5335人,其中在职职工3069人,离退休职工2266人,新参保人员中的个体参保人员达60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我地区在拉萨安置的退休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及居住在四川天全的退休人员共1026人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工作,并全面实现了地区范围内所有参保职工刷卡购药、持证就医。截止目前,全地区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达到128家,参保职工21949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24家,参保职工1540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197家,参保人数9758人;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单位32家,参保职工1828人。共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325万元,支出基本养老金2642万元;共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2695.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613.88万元,支付职工医疗费用1411.85万元;共征收工伤保险费67万元;支出3.5万元;共征收失业保险费370.51万元,生育保险费16.48万元。

三是加强管理 ,劳动市场逐步得到规范通过加强劳动法规宣传的教育,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强务工人员及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不断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截止目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5起,涉及农牧民工490人,涉及金额177.85万元。劳动争议案件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6个百分点。劳动合同签订覆盖面,由全地区39家国有企业向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人员延伸,截止目前,实现新签订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人员劳动合同1500人,公益岗位招用人员劳动合同400人。深入建筑工地和设立宣传点等方式开展劳动法规宣传7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接待法规、政策咨询1000余人次,进一步推动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增强了务工人员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