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一江两河”流域近半个世纪的社会变迁

2014-03-26 11:37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以“一江两河”流域(雅鲁藏布江中部、拉萨河、年楚河)为主的西藏农牧区,1959年前,由广泛分布的谿卡(庄园)组成,这种经济形态构成了西藏旧式经济的基础。对这样的区域进行分类调查,通过比较分析,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西藏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中所发生的深刻变化。2004年5月至今,我们在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进行了为期1年的田野调查,现谨以此为例作一简要的对比说明。

  一、基本情况

  甲玛乡位于拉萨市东部、拉萨河中上游南岸河谷之中,平均海拔3900米;处于国道318线(即川藏公路)旁。距离拉萨近70公里,距离墨竹工卡县城8公里左右。

  甲玛乡有孜孜荣、赤康、嫩达等3个行政村,分为14个村民小组,其中孜孜荣村有2个纯牧业小组。到2004年底,全乡人口3428人,564户;耕地面积7449亩。年末牲畜存栏23212头(只、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212.5元,其中现金收入663.74元,占30.0%。乡境内从事矿山开采(铜矿及铅锌矿)的企业5家,选矿厂5家。

  在“一江两河”流域,喜马拉雅山脉和冈底斯山脉纵横交错的山体,将适合于人类居住并能开展农业生产的地带分隔成一条条河谷地带,河谷成了西藏农牧区最基本的地貌形态,人们世世代代就生活在这样的河谷之中。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西藏的农区文化称为“河谷文化”。

  甲玛乡即为这样的河谷地貌,它是一条完整的河谷,人们也常将之俗称为甲玛沟。三面环山,最南面的山体形成一道屏障,与山南地区相隔;东西两面山体的夹峙形成河谷,河谷主要为农业耕作区;北面临拉萨河,整条沟的地势南高北低,山水下泻汇集成小河,向北汇入拉萨河。

  甲玛沟属于西藏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部落联盟时期即得到了有效的开发。610年,囊日松赞消灭了势力较强的苏毗部落,并征服了甲玛周围的一些小部落,完全占据了拉萨河流域,其政治活动中心从雅砻地方迁到了甲玛沟一带。617年,松赞干布便出生在甲玛沟强巴明久林。松赞干布继为赞普三年(633年)之后,将治府从甲玛迁至逻些(拉萨),以此为主要标志,吐蕃王朝正式建立,甲玛地方作为吐蕃王朝建立的基地而显赫一时。

  吐蕃王朝建立之后,甲玛地方仍属于吐蕃王朝统治的中心区域。十一二世纪,甲玛周围一带是藏传佛教当时最为庞大僧伽集团——噶当教派活动的重要地区。元朝时甲玛为十三万户之一。从此,甲玛地方作为一个万户府治所又一次闻名。所有万户中,也惟有此地仍保存了古老的地名“赤康”(万户府之意)。清朝初年,甲玛万户长被逐。1733年即雍正十二年,清廷授予霍康?饶登顿珠札萨克头等台吉头衔,在此前后,甲玛赤康成为西藏大贵族霍康家族的领地,由大小不同的四五个小谿卡和河谷牧场组成的甲玛赤康谿卡地方成为该家族的根基庄园,一直延续到1959年,甲玛赤康最后一代庄园主及西藏著名的文化人为霍康?索朗边巴先生(1919—1994)

  甲玛地方也因为是霍康先生的表兄、西藏现代史上的风云人物、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先生(1911— )的出生地而闻名。

  二、20世纪50年代以来社会制度变革及社会管理方式变革历程

  1953年初,中共西藏工委在包括甲玛沟在内的墨竹工卡宗组织发放第二次银元农业贷款,解决了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扩大了共产党在西藏农村的影响。

  同年,西藏地方政府公布了债务减免办法。“‘减免债务’办法的法令颁布后,甲马谿卡领主订出在甲马谿卡实行的办法,这一办法比噶厦的减免办法还更进一步。办法是:所欠债利一概免除,本钱的减免又区别五种情况:(1)凡借债做生意者,本需全部偿还;(2)是富户,但不愿偿还的,本减三分之一;(3)一般贫穷户,本减二分之一;(4)是穷户,过去已交一些债利者,本减三分之二;(5)特别贫穷户,或者穷户为人当保,借债人逃跑后,由保人代还的;或者穷户的借债账目已不清者,债本一律不要。至于对各户的具体减免,交由涅巴决定。” 

  1959年3月西藏叛乱发生,7月27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决定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1959年下半年,甲玛地方依据“三反双减”政策,实行农区的民主改革,对于农奴主及其代理人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分别实行没收与赎买政策,分配给解除了人身依附关系的农奴和朗生。随后,实行土地制度改革,废除农奴主所有制,实行土地等生产资料农民个体所有制;在牧区实行“三反两利”政策。甲玛的农村封建农奴制庄园经济走到了尽头,封建贵族领主也退出了历史舞台。

  1959年9月10日,甲玛沟乡正式成立。1960年至1961年间,墨竹工卡县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甲玛地方兴办了常年、季节、临时三种类型的互助组。其间,进行了县乡两级选举工作。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宣告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最终确立下来。

  随后,甲玛经历了文革、改革开放初期和“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的新时期。建立过人民公社制度(1974年);80年代早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两个长期不变”政策: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对口支援,定期轮换”新型援藏方针实施(1995年),江苏省南京市对口支援墨竹工卡县;进入新世纪,甲玛进入到一个加速发展时期,社会面貌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三、人们社会地位的根本变化

  在旧西藏,不存在公民这一概念,只有领主与属民的划分。主要按照社会地位而不是经济关系,旧西藏将社会各色人等具体划分为“三等九级”,五世达赖喇嘛时期(17世纪后期)制定的《十三法典》规定了不同等级人的命价,为人所熟知的是:上上等人的命价是等身黄金,下下等人的命价是一根草绳。

  传统社会中,这种社会分层方式几乎是一次性的,主要由阶级出身和家庭背景决定,是一种严格的等级制度。大多数人在等级有序的阶层结构中,从出生就决定了他们在社会中的位置;这种分层差别具有继承性,其社会生活严格地受着分层的限制。这种社会地位的差别很难改变,与人的后天努力无关。农牧民一直居于社会的底层,而铁匠、屠夫等“贱业”从事者更是处于底层的底层。底层人员基本上被拒于社会升迁门槛之外,等级制度决定着社会结构,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的道德状况。

  甲玛赤康谿卡的差巴82户中,多为世代当差巴的,少数是堆穷和朗生上升而来。他们以支应外差为主,也支应部分内差。外差极为繁重,以差岗地“培”为单位支应,每20克地的人役差252人/日,畜役差313头/日,川藏公路通车后减少了1/3。

  差巴户中又分为上中下三等户。甲玛谿卡的13户“孝折”是谿卡大差巴,是差巴户中的上等户,属于“农奴主代理人”阶层。他们占用的差地多,自己可以不用劳动,使用朗生、堆穷和少量雇工,朗生占有数有的甚至比领主家还多,比如曾担任过涅巴职务的达秀?格桑坚赞家就有18名朗生,担任过强佐的国巴?益西赤列家有24名朗生。他们有资格担任谿卡的管理职务,每年有一段时间在拉萨领主家内当亲信和随从;社会地位在谿卡里仅次于领主。

  差巴户的中等户主要出外差,内差很少;一般有比较多、较好的牲畜和农具,生产能力较强;欠债少;他们以自食其力为主,也雇临时工,不以剥削为主。

  差巴中的下等户指庄园内的8户雪巴户和距离谿卡较远的其他差巴中类似雪巴的贫苦户。生活与堆穷差不多。雪差共计每户至少要出40日,一般负债累累。大体上,上等户占1/10,中等户占2/10,下等户占7/10。

  甲玛谿卡的堆穷一般比差巴、玛岗户更苦,社会地位更低。住在矮小的房子里,通常好几人挤在一两间房屋里。分为两类,一类为人身依附于谿卡的,有76户;一类为寄居的,这类人经常流动,有20多户。谿卡堆穷差远比差巴差重,所种土地很少,难以养活一家人,却要为谿卡领主常年服劳役,很难有时间耕种差地。

  1959年底甲玛地方进行土改时,领主6户12人,代理人14户102人;富裕农奴15户130人,中等农奴90户589人,贫苦农奴209户872人,奴隶87户216人;农奴主阶级户数、人口和农奴阶级户数、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5.9%、94.1%和4.8%、95.2%。

  长期缺乏独立人格、以属民形式存在的广大的农牧民,经过民主改革,不再是依附性的存在,在政治上得到了翻身解放;这种解放所涵盖的范围不仅仅是广大的农奴与奴隶,而且也包括旧西藏的统治阶级在内,摆脱了政治制度对于包括领主在内的束缚,这种政治上的解放是全方位的。大多数社会成员的阶层位置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社会依靠对象变成了贫苦农奴,领主阶层被消灭,农奴阶层成了社会的主人。社会阶层之间的差别在缩小,从此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社会阶级和阶层的变化不大。

  但新的职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出现,到1976年,甲玛公社拿补助工资的人员有:8名半脱产干部,5名赤脚医生,3名赤脚兽医,1名乡邮递员,1名乡信用人员,9名教师。 80年代国家放宽对个体工商业的政策,农村社区出现一批个体工商户。一般人新的社会地位的获得越来越取决于受教育程度。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劳动力从种植业、养殖业逐渐向其他行业转移。在农村,社会阶层大体可以划分为农牧业劳动者阶层、亦工亦农阶层、农村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等。
现代经济的发展,促使社会流动大大加强,社会活力增强。这种流动主要是通过乡村劳动力进入非农牧产业部门,进入城市实现的。2004年7月,对户口在甲玛的外出人员进行过一次不完全的统计:外出人员共261人,其中女性173人,占总人数的66%;35岁以下人数为219名,占总人数的84%。分行政村情况是,嫩达村73人,其中女性45人;赤康村137人,其中女性84人;孜孜荣村51人,其中女性44人。

  四、生产方式的变化

  旧式农牧业经济的基本制度是“乌拉差役”制度。内差指农奴向庄园领主和代理人支付的各种劳役和实物,其中以耕种庄园自营地和在庄园内领主家里担负的各种劳役为主。外差分玛岗差和普通外差:玛岗差是指出兵差者自带吃穿用费向政府服的兵役;普通外差主要指按照政府开具的“乌拉牌票”向政府官兵、僧侣、商旅等支付的长短站运输的骑畜、驮畜、人役、食宿以及建筑、送信等各种各样的徭役。这是一种以耕种差地为基础的经济制度。

  在封建农奴制度下,水利建设、交通建设等提高生产力和生产效率的方面,没有进入到旧体制关注的范围,水利设施、交通状况长期没有什么变化。其时土地的承租关系,决定了农业生产、农牧民居住地与土地的依附关系;而与土地联系在一起的是人身依附关系。

  1959年实行土地改革时,没收的土地1447克,赎买的土地为7095克,分别占总数的16.9%和83.1%;没收的农具、耕畜和其他牛、骡马、山绵羊、房屋、马车、水磨等生产生活资料的比例大体与此相当。1959年4月以后,经过改革,农牧民第一次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土地所有权由领主占有制转变为劳动人民个体所有制。

  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甲玛地方又经历了个体所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两次大的转变。土地关系的变革释放出了巨大的生产动力,无论是个体生产经营还是集体生产经营,围绕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均有一些重大的条件改善和技术改进。最迟在70年代初期,甲玛开始出现机械农具用于农业生产。这个时期比较广泛地开展了兴修水利、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推广优良品种和机耕机播等促进生产的活动。水利设施的建设能够基本保证农田的灌溉,从根本上改变了“靠天吃饭”的局面;农作物田间管理在补种、插种、适时追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

  到1976年,甲玛乡机械情况为:农用拖拉机2台,手扶拖拉机2台,柴油机12台,电动机10台,机动脱粒机17台,油榨机12台。1996年开始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使用机耕机播,到2004年7月,全乡则有拖拉机189台,卡车18辆,其他动力机械40台;目前甲玛人对于农业机械的需求大增,购买力一直保持在一个较高的幅度。传统的耕作方式正逐渐被现代机械耕作所取代。

  牧业生产方式也经历了重大的变化。解放前,甲玛赤康谿卡有牧场8个,属于谿卡所有,有牛600头左右,由8户牧民管理和放牧。牧场交纳牧租:刚生的小牛,第一年交酥油4克,细奶渣2克;第二年交酥油2克,细奶渣1克;第三年依旧减半。

  除了为霍康家族放牧的人员以及强佐、涅巴有一点牧业外,一般农家专事耕种业。民主改革之后,牧户和农户均分到了牲畜,甲玛沟的半农半牧局面可以说才真正形成,有了为自己劳动的纯牧业户。

  民主改革前,牲畜饲料依靠的是天然草场和庄稼打场之后的麦草。民主改革之后,在加强天然草场管理的同时,开始重视饲料基地建设,1997年实施网围栏工程,以缓解草场季节性载畜矛盾,增强畜牧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成畜死亡率和增加牧民收入。根据墨竹工卡县1997—1999年草场网围栏建设情况表,期间甲玛乡围栏18800米,围栏面积5371.43亩。墨竹工卡县范围内的改良工作始于1974年,首先开展的是绵羊品种改良,随后开展了黄牛、牦牛选育。

  交换关系的变化。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交换上,过去因为牧场和牲畜为农奴主及其代理人所拥有,农牧交换只是单纯农奴主和代理人内部的行为;交换方式主要是“以物易物”,上世纪50年代时,“(一)各种农产品无论青稞、豌豆、油菜,交换时均为1比1。……(二)最好的牦牛每头可换青稞20克,中等的可换14至16克;(三)两克青稞换一只绵羊” 。除了租赋,普通人家连温饱都难以维系,没有多少交换。

  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这一关系也发生了实质性变化:牧民对农民的单向交换色彩更浓;牧区直接与农区结合,牧区人所需的粮食,一般从邻近的农区购买,而且相当比例的购买发生在亲戚熟人之间。

  农牧业税收问题。随着封建农奴制度的推翻,实行了数百年的“乌拉差役”制度也随之被埋葬。西藏农业税征收始自1960年,农业税以交“爱国公粮”的实物形式来实现。1964年开始征收“爱国牧业税”,以当年牲畜数为基础征收。

  除了税收,牵涉到农牧民负担的还有基层干部的误工补贴问题。人民公社时期,公社半脱产干部的误工补贴,全年最多不超过120个劳动日;公社其他干部,根据误工情况,分别给予适当定额工分补贴,最多不超过30个劳动日;生产队干部误工补贴最多不超过50个劳动日,生产队财会人员补贴最多不超过60个劳动日;赤脚医生和供销信用员全年可补贴40—60个劳动日;民办小学教师的劳动工分,包括交工资所记的工分及误工补贴的工分合计,不超过当地出勤最多的劳动力所得工分的标准。以上人员的误工补贴,由各生产队共同负担。社队干部和其他人员的工分补贴加在一起,不得超过全公社总工分的2%。 

  1980年5月,中央宣布给予西藏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中就有:中央决定全部免去西藏群众的农牧业税。1980年6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政策布告:免征1980年、1981年两年的农牧业税,不再向社队下达农牧副产品的派购任务,废除一切形式的摊派任务。1982年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继续延长免征农牧工商税的期限。以后,农牧业税免征政策在年限上进行了延长,实际上一直持续到现在,西藏并未征收。随着国家实行的取消农牧业税改革政策的出台,西藏地区实际上在免征的基础上,一步到位地实行了对于农牧业税的取消。

  1980年开始,由群众负担的民办教师的工资待遇从7月1日起,全部改为由国家负担。据一份调查报告,目前西藏自治区农牧民负担为人均纯收入的0.83%。

  五、生活方式的变化

  西藏生活方式的变化以20世纪50年代为一个界标,此前,社会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中,人们的生活方式是数百年如一日,没有什么变化。处于下层的人们,以维持基本生活为主,而且是以沉重的高利贷负担为前提的,几无超出基本生活资料之外的消费;贵族阶层的生活方式是“闲适的”,为了维持在当时条件下的奢侈性消费,他们只能加重对于下层的剥削。

  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变化速度明显地要高过此前。其中以政治生活方式的变化最大,行政秩序在农村生活中的扩张,已经成为农牧民生活方式中的基本方面。“两个长期不变政策”的实行,使农牧民有了相对稳定的生产经营权,有了支配劳动力上的自主权,为走出单纯的农牧业而从事其他行业活动创造了条件,也为如何安排劳动时间形成了自主性空间。

  90年代中期开始,甲玛乡牧业户在政府的扶持下,从游牧状态走向定居,现在2个牧业组共52户大多数已经有了自己的定居房。

  和平解放前,西藏绝大部分地区的农牧民需要依靠人背畜驮的方式运水;饮水卫生条件差。通过实施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农牧民从繁重的背水劳动中解脱出来,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改善和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水平。从90年代末至今,除了牧场外,绝大部分农区都有了人畜饮水工程。

  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与交通状况的变化关系密切。过去,西藏最基本的物资运输方式是畜力驮运。交通变化对甲玛人而言,起自1954年川藏公路的通车。

  目前,除了童安顶牧场,所有的自然村都有公路通达,2005年6月开工建设“甲玛乡嫩(达)赤(康)公路续建”项目,铺设黑色路面。现在,人们外出有了公共交通,乡域内部则主要以拖拉机为主。传统畜力交通工具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

  1993年,农村电网开始进入到甲玛乡,2002年,甲玛乡农网得到改造,成为电视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的契机。2001年末,这条沟的电视机数量为85台,连续数年有了大幅度增长,广播电视覆盖率98%左右。2005年初,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广电总局开展的“电视进万家”活动中,甲玛乡接受捐赠电视机452台,甲玛乡成为全区第一批挂牌的“电视乡”之一。

  其他变化还表现在电话的普及等方面。2004年7月统计情况是,全乡有固定电话22部、移动电话3部。2004年8月,“好易通”机站在甲玛乡开通,到9月,仅孜孜荣村就从原有的1部村委会卫星电话发展到10部。

  2004年7月,全乡拥有冰箱17台、录音机8台、牛奶分离器119个,其他家用电器132台。这方面的数据始终处于变化之中。牛奶分离器的迅速普及,除了牧业点,直接促成了酥油桶退出人们的生活舞台。

  柴薪、牛粪、酥油等传统的主要燃料和照明原料,正逐渐被太阳能灶、燃气灶、电灯、太阳能灯等所替代。

  人们的日常生活消费的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对非基本必需品的占有和使用的程度逐年明显增加。

   六、农村金融的变迁

  在旧西藏,高利贷是一种基本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方式,普遍存在于西藏各地;甲玛以寺庙为主要债主。主要放债的寺庙是甘丹寺的各扎仓和康村、墨竹工卡县噶采寺。仅噶采寺每年在甲玛谿卡放债就达600—700克青稞的量。

  这种借贷每年都要进行,“谿卡发放高利贷的目的有三:第一是通过高利贷这一渠道,更多地剥削农奴;其次是抵制其他债主对自己的吞并和侵占。……第三是谿卡还想以放债来稳定农奴,否则农奴在生活无路,借贷无门时,就会外逃”。

  寺庙放债的利息最重,1953年前为借四还五,1953年后为借五还六。借债人要有保人,要立约,或以物作抵押,抵押品要超过借债数。即使是在1953年所谓的改革之后,高利贷对于广大的人民依旧不堪重负;借高利贷是一种普遍现象,甲玛赤康谿卡居民中有89%的户欠有债务。它对于旧西藏低度勉强维持的经济体来说,是一种无法解脱的恶性循环。

  虽然20世纪50年代进藏人员开展了发放无息农贷活动,但农村金融制度的根本性改变始于1960年,最初普遍开展的农村金融活动是通过建立“信用社”网络、发放农贷来实施的,彻底消除了农村长期存在的高利贷现象。
2001年开始,西藏推出了《农牧户贷款证管理办法》,实施了农牧户贷款证制度。根据农牧户的信用记录等情况,将农牧户分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分别发给金、银、铜卡贷款证。同时规定,凡人均收入在1300元以下的农牧户的贷款为扶贫贷款。目前,甲玛乡持有这三种信用贷款卡的农牧户占到总户数的一半以上。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小四轮”拖拉机、从事商业活动等。

  七、农村社会管理的变化

  旧西藏,宗、谿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是两项:税司和司法。社会管理的其他诸多内容,多内含于宗教体制和经济体制之中。

  1941年前,甲玛赤康谿卡由领主直接管理,下设强佐、涅巴等谿卡内部管理人员。涅巴之下,甲玛谿卡有4名“列本”管理自营地。甲玛沟所属地域,因地多、庄园大,推选1名“竹扎”,会同宗政府研究和处理宗内重大问题,在管理系统上属于向噶厦支差的头人系统。谿卡内设有2名根布,管理地方政府的外差,将外差分配给差民并监督完成。

  西藏民主改革之后,社会生活的舞台从占人口5%左右的上层转向大多数人,1959年民主改革后,新式乡级基层政权建立,整合了农村社会的需求,包括乡村水利、医疗、救济和农业技术和教育等。

  在旧式政权和制度下,乡村无政治,人身依附关系的存在也未给政治的基层延伸留下空间。民主改革之后,农牧民的政治主体地位,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固定下来;乡村动员方式的变化和强度的增加;村民自治活动得到了推进,村民委员会实现了民主选举。

  上世纪50年代前,甲玛沟的宗教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为世俗贵族的光辉所笼罩。这条沟内早在200多年前就已不存在有规模的寺院,只有几处拉康、日追。现在惟一的一所稍具规模的寺庙比拉寺建于1992年。宗教在这个地区的传统影响,寺院系统是通过当时普遍的高利贷剥削所做的渗透而体现出来的。

  在取消了宗教封建特权之后,农村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经历了从依据政策规定管理到依照法律管理的过程。这种管理主要体现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主要内容有:1、场所登记;2、定编定员;3、入寺规定;4、场所管理中的重大宗教活动的报告制度。根据场所规模和影响大小,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方式。1998年初,甲玛乡数处宗教活动点和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颁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比拉寺设立了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

  八、教育、医疗事业的发展

  教育是社会的一种基本设置。旧西藏教育职能主要由大型的宗教寺院承担,只有少量的世俗教育,而且是少数人的特权。1945年,霍康?索朗边巴在谿卡内办起了私塾,常年在校的学生为十多名到数十名,1956年时有学生37名,大多数是中上等差巴的孩子。

  1959年土改工作组进驻甲玛沟后,11月办起了甲玛沟第一所民办小学,当时有学生81名。1960年78名,1961年91名,1962年78名,1963年79名,1964年90名。随后又开办了2所小学。

  新旧制度下的教育制度,最大的区别在于人们受教育机会的差别和现代教育内容的设置。旧体制下,虽然在像霍康家族那样开明的贵族人士那里,没有限制什么人可以接受私塾教育,但他们无法改变大多数人难以享受到教育权利的状况。

  上世纪80年代后,西藏现代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85年,西藏自治区对全区公办重点中小学实行“三包”(包吃、包住、包穿),随后分别于1988年、1994年、2005年,西藏自治区三次提高“三包”经费。

  1990年甲玛乡开始实行小学六年制,1999年通过“普及六年制义务教育”验收。2004年,全县通过“普九”验收。目前,甲玛乡设1所希望小学、4个教学点,适龄儿童入学率98%,在校生巩固率99%;2004年7月统计,甲玛乡小学、中学和大学的在校生总数为709人。

  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旧时甲玛一带没有专门的医疗机构,没有医生;民主改革前,一般贵族家庭、寺庙有专门的藏医为上层人士提供医疗服务,广大的群众缺乏基本的医疗服务,当时全县只有1名医生、1名护士、1个听诊器。

  互助组、人民公社时期甲玛地方有了3—5名赤脚医生。撤区并乡后至今,设有乡卫生所,长期有4名医生,基本满足了基层普通医疗的需要。

  1999年以前农村实行免费医疗制度,国家按人头将经费划拨给乡卫生机构,保证基本医疗服务;1959年到1980年间,西藏农牧民人均医疗费每年约7元。1983年免费医疗经费提高到年人均15元,2001年提至30元,后来增加到40元。2005年起,中央再次提高西藏农牧民免费医疗经费,年人均80元。

  1999年4月,西藏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农村合作医疗证书”制度。2003年7月《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推行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4年1月,甲玛乡开始执行由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家庭医疗基金”制度,合作医疗入资率99%。

  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半个多世纪,是西藏历史上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充满活力的岁月。这一切是以推翻阻滞社会发展的封建农奴制度,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基本条件的。西藏农牧区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一个美好前景的承诺。可以预期,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城乡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西藏新农村将在不久的将来展现在世人面前。
 
                               (原载《中国藏学》200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