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2 17:13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全市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范围:全市范围内农贸市场、超市、活禽专卖店和餐饮店的所有活禽交易和宰杀场所。
二、暂停时间:2020年1月28日零点开始,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风险评估后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暂停期间,全市范围内农贸市场、超市、活禽专卖店、餐饮店的活禽交易及宰杀行为一律暂停,请社会各界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