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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主任会议

2019-04-12 12:36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主任会议

洛桑江村主持

本网拉萨4月11日讯(记者 丹增平措)11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研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调整方案,对当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决定正式启动我区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2019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丹增朗杰、维色、许雪光、巨建华、尼玛次仁、王峻,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根据中央精神和区党委部署要求,主任会议决定本年度不再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执法检查和关于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代表小组组建及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合并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合并进行经济运行情况与区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与促进农牧民增收情况的专题调研、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与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

洛桑江村强调,要紧紧围绕全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大局,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扛起维护稳定第一政治责任,全力服务脱贫攻坚第一民生工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要坚持贴近民生、突出重点,责任到位、积极作为,把年度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抓在手上、干在实处、加快进度,努力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深化作风建设、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精简各类文件材料,增强调查研究实效。

洛桑江村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坚持依法监督。要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法律查找和分析问题,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实际情况,成立专家评估组,引入第三方评估,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性和专业性。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