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6 10:4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 点击:0
本网讯(记者 李影)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信息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今日零时起提高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其中拉萨93号汽油调整为6.66元/升。
具体价格调整情况为:拉萨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9233.56元上调为9475.84元,每升由6.86元上调为7.04元;93号汽油每吨由8749元上调为8964.36元,每升由6.5元上调为6.66元;90号汽油每吨由8250.98元上调为8466.34元,每升由6.13元上调为6.29元。
昌都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10552.64元上调为10794.92元,每升由7.84元上调为8.02元;93号汽油每吨由9987.32元上调为10202.68元,每升由7.42元上调为7.58元;90号汽油每吨由9422元上调为9637.36元,每升由7元上调为7.16元。
阿里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11077.58元上调为11319.86元,每升由8.23元上调为8.41元;93号汽油每吨由10485.34元上调为10700.7元,每升由7.79元上调为7.95元;90号汽油每吨由9893.1元上调为10108.46元,每升由7.35元上调为7.51元。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提高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