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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设和谐西藏若干问

2014-03-14 10:50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西藏自治区七届二次全委会认真研究了建设和谐西藏的若干问题,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建设和谐西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充分认识建设和谐西藏的重大意义。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建设和谐西藏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西藏是我国重要的边疆民族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仍属于欠发达地区,长期面临着尖锐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大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西藏,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西藏和平解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平息叛乱、实行民主改革、成立自治区,彻底废除了最黑暗、最残酷、最野蛮、最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彻底结束了广大农奴最悲惨的境遇,使西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开辟了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历史新纪元,为实现社会和谐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并针对西藏实际,丰富完善了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政策措施,为加快建设和谐西藏提供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经过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特别是“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的光辉实践,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创造了重要物质条件。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证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是西藏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福祉所系。没有社会和谐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把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建设放在关系西藏工作全局的重要地位,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为实现西藏社会长治久安、各族群众幸福安康作出不懈努力。

  2.必须正视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目前,西藏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生产力水平低下、不少群众生活贫困、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落后、生态环境脆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长期以来西藏一直处于反分裂斗争的前沿,同达赖集团及支持他们的国际敌对势力的斗争仍然尖锐复杂,达赖集团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根深蒂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任务还很艰巨;体制机制性障碍比较突出,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认识西藏发展的特殊性,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二、建设和谐西藏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3.指导思想。建设和谐西藏,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以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以发展促和谐、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进民族团结、激发社会活力,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的全过程,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在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征程上不断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4.目标任务。建设和谐西藏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同全国一道实现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到2020年建设和谐西藏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社会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明显加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西藏的目标,努力形成各族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十一五”时期是西藏奋力追赶全国发展步伐、确保实现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和谐西藏的关键时期。建设和谐西藏必须脚踏实地,首先把“十一五”时期的工作做好,为全面实现到2020年建设和谐西藏的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到2010年建设和谐西藏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经济社会保持跨越式发展的态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以安居乐业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80%以上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农村整体面貌显著变化;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有较大改善,消除集中连片贫困现象,全区人均生产总值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进入全国中等行列。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普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反分裂斗争的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基础全面夯实,社会局势更加稳定,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

  5.工作要求。建设和谐西藏,必须坚持中央提出的六项原则,并结合实际着重把握好以下要求: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民生,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维护西藏稳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三、大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建设和谐西藏的物质基础

  6.扎实推进以安居乐业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这个首要任务,以农牧民安居乐业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完成以游牧民定居、扶贫搬迁和农房改造为重点的安居工程,加快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整体面貌的改善。坚持和完善“三个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配套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事业向农村覆盖。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不断探索农牧民增收的新途径、新方法,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大力开发和推广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加快培养新型农牧民,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7.加强以交通、能源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方面的重点项目,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着力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切实抓好国道建设、干线公路整治和通县油路、农村公路、边防公路、南亚陆路大通道建设。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全力支持青藏铁路延伸线建设。建成阿里昆莎机场,完成邦达机场改扩建,恢复日喀则机场通航。建设区内输油管道延长线及格拉输气管道。加快建设综合能源体系,开工建设一批重大电源点,实现装机容量和建设规模大幅增加。加强电网建设及农网建设和改造。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重点江河流域的综合开发治理和城镇防洪工程。加强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启动拉萨市区和其他地区所在地供暖、供气等工程。

  8.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紧紧抓住、切实用好青藏铁路通车的历史性机遇,全面带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加紧研究青藏铁路通车运营以后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不断增大,给西藏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带来的深刻影响,用全新的思路谋划发展,对全区的产业布局、增长方式转变、优势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化建设、对内对外开放等作出科学规划,迅速启动青藏铁路那曲物流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挖掘青藏铁路的巨大发展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青藏铁路的强大辐射作用,使青藏铁路更有力地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造福各族人民服务。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和边境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建成一批特色经济强县。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

  9.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实施“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立足本地的资源条件,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生物产业、特色农牧产品加工业、优势矿产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特色旅游业,努力创建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原特色品牌,强化经济发展的产业支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搞好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同兄弟省区市的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搞好边境贸易,提高对内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10.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要充分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为神圣职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坚持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自然资源,实行严格的环境评价制度。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工程,推动“绿色拉萨”和青藏铁路、重点公路沿线的绿化工程建设,在产业化建设中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爱护山山水水、一草一木,特别是要持之以恒地保护好青藏铁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努力构筑稳固的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开发生态农业和生态林业。加大环境治理和改善力度。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环保意识,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大力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四、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着力改善民生

  11.不断加大社会公共和公益事业投入。着重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安全、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社会公共和公益性事业的投入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2.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藏战略,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巩固农村“两基”成果,采取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子、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措施,提高农村办学质量。逐步提高中小学生“三包”标准,建立健全高中和大学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因地制宜地办好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技能。调整巩固提高高等教育,培养靠得住、留得住、用得上的各类人才。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校),扩大招生规模,优化招生结构。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校管理,以良好的校风校纪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继续教育。

  13.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高原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研究和防治工作。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农牧区初级卫生保健规划,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医德高尚、技术过硬、患者满意的医护人员队伍,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城市医护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扶持藏医药发展。

  14.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推动文化产业建设。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抓好广播电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和电影“2131”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万村书库工程、乡村图书文化工程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及精神文明建设“三大创建”活动,加快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和乡镇文化站(室)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支持、正确引导民间文化艺术团体的发展,满足广大群众文化需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实施西藏文化产业建设工程,以着力打造分别面向国外和立足区内的精品节目为突破口,努力建设富有西藏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加强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重视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15.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建设和谐西藏的重要着力点。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统筹做好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积极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培育发展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

  16.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高度关注民生,尤其要把解决好农牧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放在优先位置,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积极完善自治区级统筹。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以免费医疗为核心的农村医疗制度。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逐步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五、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

  17.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一贯方针。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要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旗帜,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认识、紧紧依靠群众、坚持重心下移、深化寺庙爱国主义教育,深入揭批达赖集团破坏祖国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宗教和谐的言行,充分揭露达赖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思想教育,不断夯实反分裂斗争的思想基础。

  18.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一切分裂破坏活动。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特别是达赖集团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司法、行政、教育和经济建设。健全反恐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军警民联防机制,加强边境管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活动。

  19.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及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完善政法保障机制,加强政法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执法为民,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政法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0.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整治交通运输等事故多发行业,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1.加强国防建设。坚持党管武装原则,着眼国家安全和西藏发展稳定的战略全局,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武警部队全面建设,全面支持军队为捍卫边防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积极支持军队参加和支援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在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国防动员体制。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六、建设和谐文化,巩固建设和谐西藏的思想道德基础

  22.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创建的全过程,贯穿到建设和谐西藏的各方面。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人民,用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把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与弘扬“老西藏精神”结合起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区情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深入开展“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教育,用半个多世纪的新发展、新变化、新生活进行新旧西藏对比教育,打牢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加快发展科技事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23.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唱响主旋律,坚持有利于发展稳定、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为建设和谐西藏发挥积极作用。新闻媒体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局意识。完善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应急协调机制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加强和改进对新闻媒体和各类出版物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的应用和管理。文学艺术要弘扬真善美,创造更多的优秀作品。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坚持“以我为主,以正面宣传为主,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围绕正面宣传西藏和深入揭批达赖集团两项主要任务,增强涉藏外宣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服务和谐西藏建设。

  24.广泛开展和谐西藏创建活动。把建设和谐西藏的要求始终贯穿于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和谐村镇、和谐机关、和谐社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和谐寺庙等活动,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建设和谐西藏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科学发展、共创和谐”为主题,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七、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充分激发社会活力

  2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不断拓宽地方立法范围、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26.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和基层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7.巩固和发展党的爱国统一战线。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加强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牧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继续贯彻“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的政策,做好国外藏胞工作。

  28.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三个离不开”的原则,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9.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深化寺庙爱国主义教育,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僧尼的依法管理和正面教育引导,加强爱国宗教力量建设,充分发挥佛协组织的作用,关心解决进步守法寺庙和爱国僧尼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0.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31.推进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32.充分激发社会活力。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把创新精神贯穿到促进发展的各个环节,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在培养和用好区内人才的同时,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吸引更多区外人才参与西藏建设。积极探索鼓励群众创新、创业的制度和机制。倡导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全民创业,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

  八、加强党对建设和谐西藏的领导

  33.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建设和谐西藏的本领。完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任务,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要把加强各族干部队伍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加强各族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引导他们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自己,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用基层和群众的实践经验充实自己,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依法办事的本领、建设和谐文化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真正成为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头人。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列为考核内容。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履行职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组织群众投身建设和谐西藏实践、引导群众形成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服务群众多做好事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为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全面加强援藏工作,充分发挥援藏干部作用,大力加强援藏项目建设,把援藏工作的重点转向农牧区,完善干部援藏和经济援藏、人才援藏、技术援藏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促进援藏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更大作用。

  34.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把“讲政治、讲勤政、讲纪律、讲团结、讲廉洁”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中去,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千方百计为各族群众谋利益;真正做到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工作落实;真正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形成团结一致干事业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扬光大“老西藏精神”。

  35.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和谐西藏,重心在基层。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坚持重点突出、重心下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企业、社区、学校、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壮大党的力量。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全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提高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定期轮训、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继续做好关心照顾老劳模、老党员、老干部和帮扶困难党员的工作。

  36.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道德表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西藏是造福西藏各族人民的伟大事业。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