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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纪实[组图]

2014-03-14 10:22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西藏自治区成立40多年来,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当家作主权利,改变了西藏贫穷落后的面貌,提高了自身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西藏走向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自治机关及其领导人,宣告了西藏自治区的正式成立。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一大批翻身农奴担任了自治区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职务。西藏人民从此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 新华社发

    西藏自治区成立40多年来,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当家作主权利,改变了西藏贫穷落后的面貌,提高了自身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西藏走向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 来自西藏那曲的藏族老阿妈在拉萨大昭寺前磕长头(2007年12月8日摄)。 新华社发

    西藏自治区成立40多年来,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当家作主权利,改变了西藏贫穷落后的面貌,提高了自身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西藏走向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 西藏日喀则地区江孜县江热乡班久伦布村格桑顿珠老人和小外孙拉吉在一起(2005年6月12日摄)。格桑顿珠年轻时沦为江孜帕拉庄园的农奴,没有人身自由,也吃不饱肚子。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特别是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格桑顿珠翻身解放,当家作主。 新华社发